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优选6篇】
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篇一
干部职工是一个单位的重要资源和核心力量,他们的日常管理对于单位的稳定运行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确保干部职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提高单位的整体绩效,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应明确职责和权责。每个干部职工都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权责,清楚自己在单位中的定位和角色。只有明确了职责和权责,干部职工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自己的能力和作用。此外,干部职工还应清楚自己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确保自己的工作能够按时完成,并达到预期的效果。
其次,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应注重激励和奖惩机制。鼓励和激励是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手段。制度应当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对于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干部职工予以及时、公正的奖励。同时,也应设立相应的惩罚机制,对于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的干部职工给予相应的处罚,以确保干部职工在工作中能够尽职尽责,遵纪守法。
再次,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应注重培训和发展。干部职工是一个单位的重要资产,他们的能力和素质直接影响到单位的发展和壮大。制度应设立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制,为干部职工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此外,制度还应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学习交流活动,通过与其他单位和组织的交流合作,不断拓宽自己的视野和思路,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最后,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应确保公平公正。公平公正是一个单位的核心价值观,也是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的基本原则。制度应设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干部职工的工作评价和晋升晋级等方面的决策公正客观。此外,制度还应为干部职工提供申诉和举报的渠道,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任意歧视和排挤。
总之,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是一个单位科学管理的基石。通过明确职责和权责、注重激励和奖惩、注重培训和发展、确保公平公正等方面的措施,可以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推动单位的发展和壮大。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符合自己特点和要求的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要求。
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篇二
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是一个单位科学管理的重要工具,它对于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推动单位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制定和实施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制度应符合实际情况和特点。不同单位的干部职工具体情况各异,制度应根据具体情况和特点来制定。制度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到单位的目标和任务,干部职工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以及单位内部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只有制度与实际情况相符,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实际效果。
其次,制度应注重协同合作和团队精神。干部职工的工作往往需要多个人协同合作才能完成,因此制度应鼓励和促进干部职工之间的协作和合作。制度可以设立相应的沟通和协调机制,鼓励干部职工之间相互支持和帮助,共同完成工作目标。此外,制度还应注重培养和强化团队精神,通过团队活动和培训,提高干部职工之间的团队意识和凝聚力。
再次,制度应注重激励和奖惩。激励和奖惩是提高干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手段。制度应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对于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干部职工予以及时、公正的奖励。同时,也应设立相应的惩罚机制,对于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的干部职工给予相应的处罚,以确保干部职工在工作中能够尽职尽责,遵纪守法。
最后,制度应注重培训和发展。干部职工的能力和素质直接影响到单位的发展和壮大。制度应设立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制,为干部职工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此外,制度还应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学习交流活动,通过与其他单位和组织的交流合作,不断拓宽自己的视野和思路,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总之,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是一个单位科学管理的基石。制度应符合实际情况和特点,注重协同合作和团队精神,注重激励和奖惩,注重培训和发展。只有制度健全完善,才能更好地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推动单位的发展和壮大。
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篇三
为加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干部管理,规范和完善干部外出行为,严格电话畅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在法定工作日内因公因私离开,必须严格遵守请假报告制度,不得擅自外出。
二、局领导班子成员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离开的,必须向局长请假,并告之局办公室。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离开,必须分别向分管局长和局长报告请假,因私外出时间超过5天的,必须书面请假,并报局办公室登记备案。上述人员因公务活动外出,有局长签批意见的不再报告。
三、各二级单位副职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离开,应向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机关一般干部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必须向股室负责人和分管机关的局长请假报告,因私外出时间超过5天的,必须书面请假报局长批准后方可外出。
四、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外出回远后,应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销假。需继续外出的必须再行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五、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外出期间有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对未按要求进行报告外出离开的,视为无故脱岗。对无故脱岗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谈话批评、责令检查、全系统通报、纪律处分等处理。
七、凡未报告并造成工作被动、延误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局领导班子成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凡因电话不畅通,耽误工作的,可视情况扣减电话费,并根据新的工作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九、局属各单位要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外出和电话畅通管理。
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篇四
支行老干部活动室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是支行老干部之家,为了使其成为文明、健康、整洁、安全的活动场所,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开放时间:
每天上午11:00—19:00,双休日照常开放,每季10日为老干部阅文日。
二、值班管理:
活动室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需认真执行管理规定,负责安全、卫生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三、注意事项:
(一)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大声喧哗。
(二)保持室内整洁、卫生,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吐痰,随地乱扔杂物。
(三)举止文明,衣冠整齐,不进行赌博性的活动。
(四)爱护公物,报纸连夹阅读,报刊、桌椅等用后放回原处。
(五)防火、防盗、离开时请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七)在职人员上班时间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在本室活动。
请自觉遵守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并欢迎提出建议和意见。
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篇五
一、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1、查(借)阅人员必须是2名中共党员,持有《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和《查阅干部档案介绍信》,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和其它联系工作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借什么材料,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
3、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干部人事档案。
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5、查阅人员要爱护干部人事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圈画、批注、涂改、折叠,不得抽换、拆散档案材料。
6、未经档案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复制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允许把档案内容抄在笔记本上。摘录的材料要细致核对,经档案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公章后,方可使用。
7、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借出。因特殊需要(干部死亡、办理退休允许借一次)须按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批手续办理(必须是正科级单位政工人员),并填写借出登记。借出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得转借,不得复制,限期归还。(最多不超过15天)
二、干部人事档案计算机管理制度
1、爱护机器设备,熟悉机器性能,按程序规范操作。
2、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建立完整的档案信息数据库,利用该系统完成档案查借阅、转递、目录及零散材料的管理和“四统一”管理。
3、以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正式文件为依据采集信息并及时维护,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完整和新鲜。
4、新进干部档案和零散材料的信息录入在三个月内完成;干部档案索引每半年打印一次;日常管理信息每年汇总一次,并做好有关资料的立卷工作。
5、对新维护的档案管理信息要及时备份,并登记备份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6、不得随意使用外来磁盘,确需要使用时要进行病毒检查,防止机器故障造成信息的损坏或丢失。
7、未经批准不得提供、复制干部信息,无关人员不得查看干部信息,贮有保密信息的载体严禁外传。软件应由专人保管。
8、利用干档信息对干部队伍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制度
1、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干部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入党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干部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2、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组织上形成的,或者是组织上审定认可的材料,未经组织同意,个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收集。
3、凡新参加工作的国家干部、地方新安置的部队转业干部,都应填写“干部履历表”和“干部自传”,审核后,补充进干部人事档案。
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在材料形成后的一个月内,将材料主动送交主管干部人事档案的部门归档。
5、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及时、主动地向有关部门索要应归档材料。
6、注意做好材料收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材料内容。
7、认真办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登记和交接手续。
四、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1、对收集的干部档案材料必须根据中组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鉴别,不属归档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2、归档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
3、不属归档范围的材料,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
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墨汁书写。凡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蓝墨水书写的材料,必须经过复制方可归档。
5、归入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均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
五、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1、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县及相当于县经上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转递干部人事档案。
3、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干部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5、转递档案必须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办理登记手续。
6、接受单位收到档案后,应认真核对,并在“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转出单位要查询,以防丢失。
7、干部人事档案应随着干部的工作调动或职务的变动及时转递,避免人档分离。
8、凡是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均应严密包封,并加盖机密章。
六、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档案要定期地进行检查核对,一般每半年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凡提供利用的干部人事档案,在收回时,要严格检查,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
3、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4、转出和接受干部人事档案时,应将材料与目录检查核对一遍,防止张冠李戴或缺少材料。
5、凡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检查是否属于归档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是否符合归档要求,是否手续完备。
6、输入计算机的干部人事信息须与干部人事档案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七、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1、严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室),配置铁质档案柜,妥善保管干部人事档案。
3、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室)必须备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安全措施应经常检查,保持库房的清洁和适宜的温、湿度。
4、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室)和档案柜,应明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
5、非管理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室)。
6、严禁用电话、电报索取或提供有关干部的全面材料和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它重要问题的材料。
7、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8、严禁任何人携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
9、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八、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制度
1、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审计、统战等部门,应建立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的工作制度。
2、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应在材料形成的一个月内,主动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3、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应归档的材料。
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与各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制度,保持收集材料的渠道畅通。
5、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未能按时递交档案材料的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
6、发现递交归档的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补送或补办手续。
九、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保管应管干部的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2、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3、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的转递;
4、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5、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6、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7、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宏观业务指导;
8、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9、定期向档案管(室)移交死亡干部的档案;
10、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篇六
一、熟悉本职业务,具有一定的处理业务工作水平和处理各种具体问题的能力,能吃苦耐劳。
二、要坚持常年出满勤。无故缺勤两天以上者,年终考核出勤不得分,并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
三、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高质量的按时完成自己的本质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四、要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半年考核一次,并对平时工作完成情况有记载,年终按目标责任制总评。
五、实行竞争上岗。为了强化竞争机制,股室队长实行竞争上岗,竞争者进行演讲,并进行民意测验,票数达不到半数的不能上岗任职。
六、提拔干部要严格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六、建立干部政绩考核档案,以利于干部培养、提拔、轮岗、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