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实用6篇】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篇一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在学校管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高效的考勤制度可以确保教师的到岗率,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本文将从制度的重要性、内容和实施过程等方面来探讨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首先,教师考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可忽视。教师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主体,教师的到岗率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学质量。一个严格的考勤制度可以确保教师的按时上课,提高教学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从而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同时,教师考勤管理制度也有助于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其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的内容应该包括考勤规则和考勤程序。考勤规则是制定教师考勤制度的基础,应该明确教师的上班时间、迟到早退的处理办法、请假制度和缺勤的罚则等。考勤程序是指具体的考勤操作流程,包括签到、签退、请假申请和考勤记录等。这些内容需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进行制定,确保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最后,教师考勤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加强对教师考勤制度的宣传和培训,让教师充分了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其次,要建立健全的考勤记录和管理系统,提供方便快捷的考勤操作方式。同时,要加强对考勤数据的分析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最后,要建立健全的考勤奖惩制度,激励教师遵守考勤规定,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
综上所述,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在学校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一个高效的考勤制度可以确保教师的到岗率,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因此,学校应该重视教师考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并不断完善和优化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教育环境和管理需求。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篇二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规范教师的考勤行为,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本文将从制度的目标、实施过程和效果等方面来探讨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首先,教师考勤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教师的到岗率,提高教学效果。通过建立健全的考勤制度,可以规范教师的考勤行为,减少迟到早退和缺勤现象,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同时,教师考勤管理制度也有助于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其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明确考勤规则和程序,确保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其次,要加强对教师的宣传和培训,让教师充分了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同时,要建立健全的考勤记录和管理系统,提供方便快捷的考勤操作方式。最后,要加强对考勤数据的分析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最后,教师考勤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需要进行评估和改进。通过定期对教师考勤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可以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同时,要与教师进行沟通和交流,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考勤制度。只有不断改进和提升教师考勤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综上所述,教师考勤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建立健全的考勤制度,可以规范教师的考勤行为,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因此,学校应该重视教师考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并不断完善和优化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教育环境和管理需求。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篇三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按月汇总填表于宣传栏上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必须于7:20前到岗,全体教师必须于7:50前准时到校。
下午: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全体教师于1:10(春秋冬季)、1:40(夏季)前需准时到校。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五下午第二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注: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前或假后必须调好。
2、教师病假、事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一天以内向副校长请假;半天以内向教导处请假。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培优扶困、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7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3节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前3天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7、婚、丧、产假按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
8、教师因公出差,填好调课单,不计缺勤。
四、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六、本制度从xx年9月2号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五、奖惩
1、缺旷一节扣发活津贴10元。
2、事假每天扣活津贴20元;
3、病假每天扣活津贴10元;
4、迟到一次扣活津贴5元。
5、婚假、产假、丧假、公假由学校安排课程,不扣津贴。
6、全年旷课超过10节、事假超过30节、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不评优、不晋级、不评奖。
7、全学期内无任何迟到、早退、病、事假和调课的,记满勤,满勤人员发放200员奖金,并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依据。
六、调课
不允许任何人私自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必须经过教导处同意,并由教导处开出调课通知后方可进行调课,否则将按缺矿记入考勤。
七、代课
对教师公假和其他假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由值周行政统一安排,保证每一节课都有教师负责。临时代课按照每节10元记发给代课教师。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篇四
一、请销假制度
任何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事后要及时销假。
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考勤汇总要以书面请假为准。
二、请假程序
教学人员请假一天者,须自行调好课,然后由校长审批。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须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签字,校长审批。
三天以上一月以内者须到教育中心批准。超过一月者由教育局批准。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教师因公出发或因私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凡因重病请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丧假,函授学习等可申请学校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教师函授学习、因公出差视为出勤。
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值夜教师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须妥善安排休息期间的工作。
三、考勤内容
考勤计有公假、事假、病假、就诊、调休、迟到、早退、旷缺等情况。
1、凡开会、进修、读书、社会工作、计划生育为公假,子女家长会或亲子活动每学期最多享受一次二小时。公假一般以请柬和通知等证明单为准,由教导主任签单离校。没有书面通知的,由教导主任视情况而定,公假离校时需交出公假单。公假一般不影响工作,由本人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如有影响,一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定,一天以上由校长决定。
2、事假需事先或及时向教导主任请假,一般应不影响工作。事假以小时计(不足1小时计作1小时),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长签名。
3、病假需及时或在病愈上班的当天,主动向考勤人员提供病假单,病假单无法及时提供的,需立即通知教导主任,以便工作安排。
4、教职工就诊一般不超过2小时,并需在离校时交出就诊单,若就诊后不回校,一般应在下午二点半后前往;上午看病应到校后再去;必须清晨做的检查,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清晨急诊,则应及时通知学校并回来补办手续。
5、全体教职工每天四次签到签退。
6、每月除一次5分钟之内的迟到外,每迟到一次(30分钟之内)扣除0。5分。超过30分钟的视为半天事假。
7、早退如经查实以一天事假论。
8、各种假在月终公布时尚未办理请假手续的;需经批准的假而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各种假(包括公假、病假、就诊)凡名不副实的,以旷缺论。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五、考勤绩效工资奖惩
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师考勤奖,金额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1、漏签到、签退一次扣5元。
2、溜堂、上课迟到及早退、开会迟到及早退、旷班每次扣10元。
3、集体备课无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旷课一节扣10元,旷工一天扣20元,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5、值夜旷班扣20元(值日教师负责赔偿损失)。
6、请假每人每月不超过两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后每天扣10元(连续计算)。
7、体育教师带操无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试阅卷期间不准请假,却需请假者,不论何种情况一律每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40元。
9、节假日教师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迟到1个小时以内或中途离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积分
1、旷课一节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2、旷坐班一节扣1分;上课迟到、溜堂、早退10分钟以内扣2分,超过10分钟按旷课记;未签到或未签退一次扣0。2分(含签到迟到);请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旷会一次扣2分。集体备课和业务学习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试期间请假、迟到、旷工扣分加倍计算。
七、请假期间的待遇及对旷工的处罚
1、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计超过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
2、全年连续旷工3天、累计旷工超过7天,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级,不得参与当年的职称晋升。
八、其他
女教师产假后第一个学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签到签退,但例会和教研活动必须参加。
考核结果由教导处负责汇总公示,并计入综合量化考评,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执行。本规定自20xx年8月20日开始执行。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篇五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充足的教学时间和工作时间,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体教师都要自学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课,按时坐班办公,按时参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全体教师自觉履行并监督执行。
一、请假制度: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经校委会研究,本学期对教师事假、病假、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及相应待遇作如下规定:
1、本考勤办法实行月统计制,一月一公布,一学期一汇总。一学期请假15节之内(含15节)每节扣0。1分,超过15节,每节扣考勤分0。2分,计入教师综合考评。
2、迟到、空堂和旷工: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工作,也未履行请假手续者,在15分钟之内为迟到,15分钟之外至40分钟为旷工,时间在40分钟以上则累加。迟到一次记事假1节,旷工1节记事假3节,且因旷工造成的事故全部由个人承担。上课期间无故离开教室,记事假1节,超过15分钟记为空堂,空堂按教育局文件处理,且因空堂造成的事故由个人承担。
3、事假:无特殊情况不要请假,必须请假者,需事先把个人负责的工作协调好以后,方可请假,否则以旷(误)课论处。教职工确因事请假的,向学校提出请假。电话请假时,7节(含7节)以下向副校长室请假,7节以上向校长请假,回校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校内请假3节以内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3节以上须到副校长室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批准后方可请假(未履行手续而擅自休假者,以旷工计)。3天以上(含3天)须持有关证明到黄楼中心校请假。一天按7节,一周按35节计。
4、伤、病假:在职教师确因伤、病严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乡镇以上医院证明报校长室批准后方可休息。对长期病假,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中心校批准后方可休假。
5、丧假:直系亲属3天,旁系亲属(叔伯、姑舅等)1天。
6、婚假、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7、病休:符合病休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病休申请并报中心校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按国家规定发病休工资,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8、个人外出学习须持有效证件或通知并在安排好个人工作之后,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事假论(学校安排的除外)。
9、对于学校组织的考试、阅卷、开会以及其他集体活动,一般不予准假,请假者一节记两节。对工作造成损失,有重大失误者,根据有关规定执行。注:以上所有假期的计算均包含公众假期在内。
二、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签到制,每天四次,教师到校门口保卫处签到。任何人不得请人代签。
2、考勤人员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值勤情况,作出详实的记录材料。
3、考勤结果按月公布,教师对公布结果,如有疑问,有权核查考勤的原始记录材料。
4、全体教师,有权监督值勤和统计人员。值勤或统计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5、值勤人员必须按要求,履行值日职责,每天至少检查两次,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值勤。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篇六
为了严肃校风校纪,弘扬正气,端正教师工作态度,加强教师正常工作时间的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办法:
一、日考勤开始时间:
1、上午到校时间:7:20—7:35
下午考勤起始时间:2:10—2:20所有学生上课时间均为考勤时间。
2、学校出勤和各种活动考勤结果存入教师考核档案。
二、请假制度
1、教师因病、因事不能到岗者,需经学校领导签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情况,须先电话请假,回校及时履行补假手续。
2、正常上班时间内需短时间出校门办理公、私事,由教务处批准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周内(含一周)请假报到校长批准;事假一周或病假半月以上由县教育局人事部门审批。
3、病假人员要提供医院证明、购药票据。住院人员要提供医院住院发票。病假时间较长,按照管理权限,由教育局相关部门批准(批复件交存一份到学校)。
三、说明:
1、婚假、产假、丧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每位教师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因个人原因出去办理私事,允许一周内请短时间事假一次。
3、除了学校允许范围内的正常请假之外,短时间请事假4次算为请事假一天;一学期内,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4、凡未请假擅自离岗缺席者,视为旷工处理。
5、教师在平时出勤或其他活动中迟到三次算为旷工一次。在一学期内有旷工、旷课者,不得评优选先或晋级。
6、在评定职称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无请假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