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精彩5篇)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一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维护农村环境卫生,保障农民健康和提高农村生活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的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提高农村地区的生活质量。农村环境卫生包括废水处理、垃圾处理、厕所改造等方面,这些都直接关系到农民的日常生活。如果没有相应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状况可能会很差,垃圾乱堆乱放、废水直排、厕所脏乱等问题会严重影响农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而通过制定和执行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管理,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提高农村地区的生活质量。
其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实施还能够保障农民的身体健康。农村环境卫生与农民的健康密切相关。例如,垃圾堆积和不当处理会引发疾病传播;废水直排会污染水源,导致水污染相关的疾病;厕所不合理的设计和管理会引发疾病等。而通过制定和执行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的监管和管理,减少疾病传播的风险,保障农民的身体健康。
最后,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实施还能够促进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农村地区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基地,也是生态资源的重要保护区域。如果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得不到有效管理,将会对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影响。例如,废水直排会污染农田和水源,影响农作物的生长和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垃圾乱堆乱放会破坏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影响生态系统的平衡。因此,通过制定和执行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可以保护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只有通过制定和执行科学合理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才能够改善农村地区的生活质量,保障农民的身体健康,促进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为农民提供一个干净、整洁、健康的生活环境。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二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实施措施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行性。以下是一些可以考虑的实施措施:
第一,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和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为实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提供法律依据。同时,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对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视和参与度。
第二,加强组织和领导。相关部门可以设立专门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同时,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三,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知识水平,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向农民普及环境卫生知识,告诉他们正确处理废水、垃圾和厕所改造的重要性。
第四,加强监督和执法。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执法机制,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相关部门可以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加强技术支持和资金保障。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资金保障。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和应用适合农村地区环境卫生管理的技术和设备,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同时,要加大对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投入,确保实施措施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综上所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行性。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组织和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监督和执法、加强技术支持和资金保障等都是实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应该积极推进这些措施的实施,为农民提供一个干净、整洁、健康的生活环境。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三
为了强化农村卫生整治工作力度,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存条件,提高健康水平,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爱卫会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各村实际,按照长期管理集中整治相结合、乡集镇与村管理同步、环境卫生管理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统一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乡上成立由乡纪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村支部书记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牵头负责。各级领导小组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工作规划,要定期研究、定期部署、定期检查、定期总结,并有详细的工作记录和评比台帐。
二、内容及标准
(一)集镇及单位卫生管理办法
1、实行日扫日清月评制,垃圾定点堆放,严禁随意设点堆放,每月清扫垃圾必须堆放于指定地点,若发现随意堆放垃圾一次,罚款50元;
2、按时按标准交清卫生管理费,不得拖欠或拒交;
3、对当月评为卫生光荣标兵的单位和门点,分别颁发卫生流动红旗;对连续三次评为“卫生差”和无故不交卫生费的单位和门点,轻者在高台二中广播通报批评,限期交清卫生管理费,并处以50—100元的罚款,重者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责成有关单位收回门面,另行转让他人。
4、保持门面前和室内整洁,不乱摆乱放,禁止在门面上乱贴广告、标语、横幅等,违者罚款
50元。
(二)村级卫生管理
1、各村要建立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每月组织成员对各社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每季度配合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督查评比,并建立卫生管理工作台帐。
2、各村要明确各社群众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将垃圾例入指定地点,并定期进行掩埋和处理,禁止在沿路沿线公路两侧和居民点主干道乱扔、乱堆、乱倒垃圾和其它杂物。对地膜、塑料等白色垃圾,要经常检查,进行集中掩埋处理。
3、各村社主干道路面要整修平整、干净,路面及两侧沟壕的杂草、杂物和污水要勤清理。每年春季都要组织群众对所在村、社主干道路面进行铺垫修整。并对所在村社区域沟壕和道路两侧“三堆”及垃圾死角彻底清理。
三、措施保证
1、实行包保,落实责任制。建立自上而上的环境卫生管理包保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乡上采取三定的办法,一是定领导,二是定村、单位,三是定专人管理的办法。由分管卫生的领导常年专人负责。村上由包村领导和干部包保,村由村主任具体负责,社由社长负责对全社及各社长负责对全社及各户卫生环境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乡上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作为考核精神文明责任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考核。
2、集中整治,常效管理。各村要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摆到重要位置,在保证每年春秋两季进行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建立常效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常抓不懈,实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乡上实行月检查季评比,颁发卫生流动红旗制度,每月由村上组织专人对居民点主干道和农户卫生进行集中检查评比,并建立工作台帐,每季度由乡卫生领导小组对全乡各村环境卫生进行综合评比,对卫生评比好的村颁发给卫生流动红旗,并在年终精神文明责任书考核总分中加1分;对连续两次卫生评比差的村,主要领导要向乡政府做出书面专题检讨,并在年终精神文明责任书考核总分中扣去10分。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四
一、管理的目标
1、培养新农民,增强群众环保、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建设新家园,开展村组环境卫生整治,达到村容整洁。
3、营造新环境,协调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
二、管理的范围
1、农村村组道路,沟坝堰塘。
2、农户房前屋后。
3、垃圾池及周围。
三、管理对象
1、村组各农户。
2、垃圾清运者。
3、村组卫生管理员、保洁员。
四、管理的标准
1、村组区域公路路面整洁,视野范围内无白色垃圾,水沟畅通。
2、农户房前屋后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和乱搭乱建,屋内家具摆放整齐,家禽、畜实行集中饲养或圈养,沟渠畅通无垃圾。
3、堰塘、小溪水面无漂浮物和垃圾,无发臭污水。
4、及时清运垃圾或进行无公害处理,无大量堆积。
五、管理的职责
1、各组的卫生管理员,受村委会领导。
2、各小组卫生管理员负责本小组内道路、堰塘、溪沟、农户房前屋后等公共卫生的实施管理。
3、村委会与各小组卫生管理员签订卫生保洁合同书,确保小组区域卫生整洁,环境优美。
4、农户房前屋后落实“五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包绿化、包文明,生活垃圾要倒入垃圾桶或进行无公害处理。
六、管理的方式
1、村委会每月组织小组卫生管理员对各小组的卫生进行一次大检查,并设立流动红旗。
2、每年组织开展文明卫生户评星活动。
七、管理的措施
1、加强领导,村上成立文明卫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村环境卫生管理。
2、经费保障,村委会每年拿出2万元进行卫生创建工作,各组进行配套,确保工作有经费保障。
3、宣传先行,在各组广泛进行卫生宣传,营造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氛围,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从个人做起,从家庭做起,每个季度对小组道路、沟港堰塘、房前屋后等进行环境卫生整治。
4、督查,每周要对各组卫生进行一次督查,对督查情况要进行记录,并指出整改落实范围。
5、考评,采用每月记分,年终累计,作为以奖代补的依据。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五
为了提升北三里村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加大社会管理力度,进一步美化村内环境,特制定《东枣园乡北三里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一、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原则
以村民为环境卫生管理主体,充分发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将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引入市场化、社会化管理。建立以村民自治,市场化运作为核心内容,管理有序,节约高效的环境卫生长效监督机制。
二、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做法
(一)合理划分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将本村范围的环境卫生、农村村民住宅环境卫生和办公场所环境卫生三大部分。公共场所主要包含村组道路、水渠、村内的区间道路、村办公大楼、三个小区和村、社、农民集中居住区周边的环境卫生。农村居民住宅环境卫生包括:农村居民室内环境卫生和住宅四周统一划定区域的环境卫生。办公场所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村内企业、业主和其它单位的环境卫生。
(二)明确职责,按责任区域管理环境卫生,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共同提高。
1、通过议事会商议,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审定同意,以公开招标方式实施市场化管理和运作。保洁公司中标后,按要求承担全村范围内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保洁公司的服务状况、服务质量、服务要求由村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村监事会和村民代表共同监管。保洁公司按保洁合同履行保洁义务。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直接向村民议事会和村委会负责并报告环境卫生工作。
2、深入推行农村居民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集中居住小区居民住宅环境卫生和小区以外的农民住宅环境卫生全部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到户。
3、驻村单位、企业、商家及其他业主的门前环境卫生,按照农村居民住宅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
(三)加强监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环境卫生管理职责。村域环境卫生要按照上述区域划分情况和管理特性分别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承担下列卫生管理职责:
1、劝阻、制止、纠正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贴乱画、随地便溺、损坏公共设施和占道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沿街叫卖、看相算命、流浪乞讨等违法违规行为。
2、及时向村委会和城管管理相关执法部门举报严重影响乡村清洁、绿化、村容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并协助执法人员依法查处。责任单位、责任人在其门前三包责任区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的,由村民委员会和城管等执法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三、健全制度,完善环境卫生监督奖惩机制
(一)建立环境卫生奖惩机制。村民委员会在全村设立环境卫生奖励基金。每年从上级下拨给本村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包干经费列支1万元,政府补助2万元作为环境卫生奖励基金,用于奖励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的本村村民,主要奖励在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严格推行以奖代补、群众自治的激励制度。
(二)严格实行奖惩挂钩的自我约束制度
一是将环境卫生的管理与农村居民各项评比紧密挂钩。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组织的各类评比,必须以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对农户的环境卫生考核结果为基本依据。否则,村议事会有权否决评比结果。
二是保洁公司每年向村委会缴纳1万元保证金,年底由村委会根据村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对保洁公司的考核情况和村议事会讨论结果确定是否退还环卫保证金。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经费,须提交村议事会讨论,村监事会评定,群众民主评议后,方可按合同支付给保洁公司。
三是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管理人员,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工资补贴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成效挂钩。每月发放上述人员工资补贴时,每人提取100元,作为环卫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考核金,由村监事会和村民代表进行管理和考核,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年终考核结果确定兑现。
四是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村级工作考核目标,严格考核,奖惩坚决逗硬。
(三)完善监督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日常奖励制度。建立以群众自治为基础,村委会、村议事会、保洁公司和全村村民共同参与的环境卫生监督评价新型监管体系。首先是以村民小组和村民小区为单位,组建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小组,小组组长和成员全部由村民民主推荐产生,接受村委会和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指导,村民每天轮流进行环境卫生值班,交叉检查评比和登记。环卫考核小组成员和流动值班村民负责环卫不良现象的整改,并按规定提出处罚意见。处罚由村委会和镇城管中队负责实施。其次是建立环境卫生监督评比制度,由村委会牵头,村议事会和村民代表参与,可以本村环境卫生实行规范、系统的检查和考核评比。再次是建立日常环境卫生检查奖励具体办法:
1、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的,处1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
2、倒垃圾、油污、粪便及敞排污水的,处5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
3、在公共设施、树木和建筑物体上悬挂、刻画、张贴、喷涂各类“牛皮癣”广告的,处5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4、门厅、地面、墙面污染物、悬挂物不及时清除的,处20元罚款。
5、违规收集、储存、运输、投放或焚烧垃圾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6、践踏花卉、草坪、树木和攀沿行道树、花坛、树池的,处10元罚款,损毁花草树竹的照价赔偿,并处赔偿金两倍的罚款。
7、擅自张挂布幅广告标语或设置气标、气柱、气拱门,越门伸杆搭蓬、放置广告牌匾、晾晒衣物、摆“骑门摊”,占道摆摊设点、堆物作业、搭桌设座、标牌娱乐、拉场卖艺、游动叫卖、饲养禽畜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50元罚款。
8、超标排放商业噪声、餐饮业敞排油烟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9、户外设置摊点或擅自搭建棚、房、亭等建筑物及修建花台、洗衣台、阶梯、炉灶、水池等构筑物的,一律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本《办法》是北三里村全村村民环境卫生自治管理的基本准则,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和解释,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