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报告格式【实用3篇】
请示报告格式 篇一
请示报告格式是一种正式的书面报告,用于向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请示事项或汇报工作进展。请示报告的撰写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和要求,以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清晰度。下面将介绍一种常用的请示报告格式。
1. 报告标题:请示报告的标题应简明扼要地概括报告内容,具体反映所请示的事项或工作进展。标题应置于报告正文之上,居中显示,使用加粗字体。
2. 报告格式:
2.1 页眉:请示报告的每一页都应有页眉,页眉中应包含报告的密级、报告单位和日期等信息。页眉应位于页面的顶部,与页面内容分隔开,使用小字体。
2.2 报告正文:请示报告的正文应分为不同的部分,包括引言、主体和结论三个部分。
- 引言部分:引言部分应简要介绍报告的背景和目的,说明请示的原因和重要性。引言应包含必要的背景资料,以便读者了解报告所涉及的事项。
- 主体部分:主体部分是请示报告的核心内容,应包括具体的请示事项或工作进展。主体部分可以按照时间、地点、人员等要素进行组织,以确保逻辑清晰、层次分明。
- 结论部分:结论部分应对报告的主要内容进行总结,明确所请示的建议或对进展的评价。结论应简明扼要,语言明确,便于读者快速了解报告的核心要点。
2.3 附件:如果需要向上级领导提供相关的资料或支持文件,可以在请示报告中附上附件。附件部分应在报告正文之后,使用清晰的标题和编号,便于读者查阅。
3. 报告格式要求:
3.1 字体和字号:请示报告应使用宋体或仿宋字体,字号一般为小四号(12磅)。
3.2 段落格式:请示报告的段落应左右缩进,行间距设置为1.5倍,段间距设置为0.5行。
3.3 表格和图表:如果需要在报告中插入表格和图表,应使用规范的格式,并在报告中进行编号和标题说明,以便读者阅读和理解。
请示报告是一种重要的沟通工具,正确的请示报告格式可以提高报告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有助于提高报告的效果和实施。希望以上介绍的请示报告格式能对您有所帮助。
请示报告格式 篇二
请示报告格式在不同的组织和部门可能有所不同,根据具体的要求和规定进行撰写。以下是一种常用的请示报告格式,供参考。
1. 报告标题:请示报告的标题应简明扼要地概括报告内容,具体反映所请示的事项或工作进展。标题应置于报告正文之上,使用加粗字体。
2. 报告格式:
2.1 页眉:请示报告的每一页都应有页眉,页眉中应包含报告的密级、报告单位和日期等信息。页眉应位于页面的顶部,与页面内容分隔开,使用小字体。
2.2 报告正文:请示报告的正文应分为不同的部分,包括引言、主体和结论三个部分。
- 引言部分:引言部分应简要介绍报告的背景和目的,说明请示的原因和重要性。引言应包含必要的背景资料,以便读者了解报告所涉及的事项。
- 主体部分:主体部分是请示报告的核心内容,应包括具体的请示事项或工作进展。主体部分可以按照时间、地点、人员等要素进行组织,以确保逻辑清晰、层次分明。
- 结论部分:结论部分应对报告的主要内容进行总结,明确所请示的建议或对进展的评价。结论应简明扼要,语言明确,便于读者快速了解报告的核心要点。
2.3 附件:如果需要向上级领导提供相关的资料或支持文件,可以在请示报告中附上附件。附件部分应在报告正文之后,使用清晰的标题和编号,便于读者查阅。
3. 报告格式要求:
3.1 字体和字号:请示报告应使用宋体或仿宋字体,字号一般为小四号(12磅)。
3.2 段落格式:请示报告的段落应左右缩进,行间距设置为1.5倍,段间距设置为0.5行。
3.3 表格和图表:如果需要在报告中插入表格和图表,应使用规范的格式,并在报告中进行编号和标题说明,以便读者阅读和理解。
请示报告是一种重要的沟通工具,正确的请示报告格式可以提高报告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有助于提高报告的效果和实施。希望以上介绍的请示报告格式能对您有所帮助。
请示报告格式 篇三
请示报告格式
一、请示、报告的区别、内容及格式要求:
1、请示是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指示工作,解释问题或批准某种要求的上行文,是需上级主管
部门批准后才能办理的事项,“请示”要求一文一事;2、报告是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主管部门询问或要求的陈述性公文,“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3、请示、报告的格式要求见附件。
二、请示、报告的报送程序
1、任何科室或个人的请示、报告统一交由院行政办公室进行分类、登记,不得直接报送医院领导和主管部门。
2、院行政办公室将请示、报告转给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履行签收手续。
3、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收到的报告进行审阅后,呈送分管院领导审阅,并归卷备查,审阅者均应在报告上明确签署“已阅”、注明审阅日期和时间。
4、主管部门对收到的请示,属职责权限或制度规定明确可办理的事宜,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并答复(特殊事宜不超过7个工作日);超越职责权限或制度未明确规定或处理有困难的事宜,应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分管院领导请示,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院长批准,办理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特殊事宜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需要跨部门会议商定或医院办公会、院务会议决定的事宜办理期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办结的请示应在请示上明确签署处理意见并归卷备查,会议决定的事宜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归卷备查。
5、各主管部门对请示或报告应按照“未办理”、“已办理”或“未阅”、“已阅”进行分类分卷管理。
6、除紧急情况、突发事件外,未经上述程序报送的请示不得办理,办理结果也不得生效。
三、党纪办、行政办、行政督察员应定期对各部门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和卷宗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纳入管理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请示是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在公文往来中经常用到的重要评议体之一。主要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
请示批准某一事项。
请示的'特点:一是时间性较强。请示的事项一般都是急需明确和解决的,否则会影响正常工作,因此时间性强。
二是要一事一请示。三是通常主送一个机关,不多头主送,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在
请示的同时又抄送下级机关。四是应按隶属关系逐级请示,一般情况不得越级请示,如确需越级请示,应同时抄
报直接主管部门。
根据请示的不同内容和写作意图不同,请示分为三类:第一类:请求指示的请示。此类请示一般是政策性
请示,是下级机关需要上级机关对原有政策规定作出明确解释,对变通处理的问题作出审查认定,对如何处理突
发事件或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明确指示等请示。第二类,请求批准的请示。此类请示是下级机关针对某些具
体事宜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的请示,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某些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第三类,请求批转的请示。
下级机关就某一涉及面广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和办法,需各有关方面协同办理,但按规定又不能指令平级机关
或不相隶属部门办理,需上级机关审定后批转执行,这样的请示就属此类。
请示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日期五部分组成。请示的正文,主要由请示的原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