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管委议事制度范文(精彩6篇)
组管委议事制度范文 篇一
组管委议事制度范文
第一篇内容
一、目的和背景
为了规范和有效地组织和进行组管委会议,促进会议的高效决策和执行,我们制定了组管委议事制度。该制度旨在明确会议的组织流程、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确保会议的公正、公开和高效。
二、会议组织和流程
1. 会议召集
a. 组管委主席负责召集会议,并提前通知所有委员会成员。
b. 召集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相关文件。
2. 会议议程
a. 会议议程由组管委主席和秘书处共同制定,并提前分发给委员会成员。
b. 委员会成员可以提议添加议程,但需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提交给主席和秘书处。
3. 会议开展
a. 会议按照议程顺序进行,主席负责主持会议并确保会议的秩序。
b. 委员会成员应准时到达会议现场,并尊重和遵守主席的指示。
4. 会议记录
a. 秘书处负责记录会议的讨论和决策内容。
b. 会议记录应包括与会成员名单、讨论的主要议题、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
三、议事规则
1. 议事秩序
a. 在会议开始前,主席宣布会议的议事规则,并要求与会成员遵守。
b. 主席有权对与会成员的发言进行管理和控制,确保会议的秩序和高效。
2. 发言权
a. 发言顺序按照主席指定或委员会成员自愿申请的顺序进行。
b. 每位委员会成员有权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但应尊重他人的发言权。
3. 议题讨论
a. 议题讨论应遵循事实导向、互相尊重和合作的原则。
b. 委员会成员应提供充分的信息和论据支持自己的观点,并愿意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
四、决策机制
1. 一致决策
a. 对于重大事项和重要决策,委员会成员应尽力达成一致。
b. 如无法达成一致,主席有权进行投票决策,以多数票决定。
2. 决策执行
a.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决策的执行和监督。
b. 主席有权指派相关委员会成员负责具体决策的执行,并定期跟进和评估执行情况。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纪律
a. 委员会成员在会议期间应保持专注和集中注意力,不得进行个人事务和与会议无关的讨论。
b. 违反会议纪律的委员会成员将受到警告或其他纪律处分。
2. 会议评估
a. 组管委主席定期评估会议的效果和改进的方向。
b. 委员会成员可以提供反馈和建议,以改进会议的质量和效率。
通过以上制度的规范和执行,我们相信组管委会议将能更加高效地进行,并取得更好的决策和执行效果。
组管委议事制度范文 篇二
第二篇内容
一、目的和背景
为了建立一个规范、民主、高效的组管委会议制度,我们特制定了组管委议事制度。该制度旨在明确会议的组织流程、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促进会议的民主、公正和高效。
二、会议组织和流程
1. 会议召集
a. 组管委主席负责召集会议,并提前通知所有委员会成员。
b. 召集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相关文件。
2. 会议议程
a. 会议议程由组管委主席和秘书处共同制定,并提前分发给委员会成员。
b. 委员会成员可以提议添加议程,但需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提交给主席和秘书处。
3. 会议开展
a. 会议按照议程顺序进行,主席负责主持会议并确保会议的秩序。
b. 委员会成员应准时到达会议现场,并按照发言顺序进行发言。
4. 会议记录
a. 秘书处负责记录会议的讨论和决策内容。
b. 会议记录应包括与会成员名单、讨论的主要议题、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
三、议事规则
1. 议事秩序
a. 在会议开始前,主席宣布会议的议事规则,并要求与会成员遵守。
b. 主席有权对与会成员的发言进行管理和控制,确保会议的秩序和高效。
2. 发言权
a. 发言顺序按照主席指定或委员会成员自愿申请的顺序进行。
b. 每位委员会成员有权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尊重他人的发言权。
3. 议题讨论
a. 议题讨论应遵循尊重多元观点、民主决策和合作共赢的原则。
b. 委员会成员应提供充分的信息和论据支持自己的观点,并愿意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
四、决策机制
1. 多数决策
a. 对于大多数事项和一般决策,采用多数票决定原则。
b. 如无法达成多数决策,可以通过进一步讨论或推迟决策来寻求共识。
2. 决策执行
a.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决策的执行和监督。
b. 主席有权指派相关委员会成员负责具体决策的执行,并定期跟进和评估执行情况。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纪律
a. 委员会成员在会议期间应保持专注和集中注意力,不得进行个人事务和与会议无关的讨论。
b. 违反会议纪律的委员会成员将受到警告或其他纪律处分。
2. 会议评估
a. 组管委主席定期评估会议的效果和改进的方向。
b. 委员会成员可以提供反馈和建议,以改进会议的质量和效率。
通过以上制度的规范和执行,我们相信组管委会议将能更加民主、公正和高效地进行,并取得更好的决策和执行效果。
组管委议事制度范文 篇三
合作社议事规则制度
一、 合作社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由5-7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3-5名。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三、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理事会表决制度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应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和经理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3至5名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五、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六、本社理事长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责:
1、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按章程主持社员(代表)大会;
2、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3、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4、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5、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6、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监事会(执行监事)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
二、监事会由3人组成(或设1名执行监事),设监事长1人。监事会成员(执行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在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三、监事会(执行监事)职责。
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
五、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六、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议事规则制度
一、本社按照“成员(代表)大会决策、理事会执行、监事会监督、成员团结合作”的民主管理机制运行。
二、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召集和主持召开,其选举、决议、表决必须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其内容,按照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采取举手通过、举手表决、票选票决方式民主进行。
三、理事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民主集中制;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在其职权范围内研究决定事务,制订提请成员(代表)审议事项的方案;决定事务需表决的一律采取票决方式进行。
四、监事会由监事长主持(执行监事负责本社的监督),按照章程规定的职责,研究制订对理事会及其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合作社成员进行监督检查的办法和方案,提出质询建议内容、方式和答复要求。监事会(执行监事)书面提出质疑问题的同时,有权书面通知停止所质疑对象的此类行为,当答复通过后方才解除;质疑对象答复解释说明不清,或者拒不整改的,根据质疑问题的大小和质疑对象的不同,通过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解决。
五、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
社员管理联系制度
一、入社管理
1、入社条件和程序。凡是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符合理事会规定的入社条件,志愿加入本社,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即可书面向本社提出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经本社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在社员花名册上登记,颁发社员证,即成为本社社员。
2、社员比例规定。本社社员中,农民必须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社员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
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
7、承担本社的亏损;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死亡、除名管理
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社退社申请书》,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在本会计年度决算后一个月内,办理退社财务结算。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社规定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并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社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2、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1)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2)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3)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第(2)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给予相应赔偿。
3、社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一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退社处理。
4、合作社要对退社、死亡、除名成员的《社员证》及时收回,按规定注销社员资格。
四、社员联系制度
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经营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或者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
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一、统一生产计划
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本社产品实际,统一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和各个阶段生产计划,由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按生产计划落实生产,与合作社签订生产合同,计划合同做到“八定”。即定定面积产量、质量规格、定农资农械需求、定技术服务、定安全生产责任、定产品交售办法、定加工要求、定管理人员工资报酬奖惩。
二、统一供应农资
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要求,统一组织为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采购、供应生产资料和设备。实行规模采购,努力减少社员的生产成本。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的农资必须保证质量,适合本社各种生产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负责采购的当事人赔偿。
三、统一技术标准
合作社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统一组织制订、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
四、统一产品认证
合作社统一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标等,提升产品品牌和档次。
五、统一指导服务
合作社实行管理人员(或者社员代表)分生产区域、分产业产品品种负责制,统一对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合作社对管理人员的报酬或补助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因指导服务不到位,造成损失的由负责人负责赔偿。
六、统一加工销售
组管委议事制度范文 篇四
企业党委会议事制度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
依据公司章程和《党章》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党委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程序,有效加强公司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保障公司各项事业顺利推进,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制定如下议事制度。
一、党委(扩大)会议制度
1、党委(扩大)会议是根据《中国xxx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中有关党委讨论决定问题的范围和公司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及有关议题召开的会议。
2、以党委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决议、决定或纪要等。
3、会议时间一般选定在委员都能参加的时间,具体由主持人确定。
4、参加会议的范围一般不扩大,如需扩大可由主持人确定。除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外,扩大人数一般不超过实到会委员的半数,以保证委员的发言条件。
5、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委内部,书记同委员是平等关系,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书记要善于当好“班长”,充分发挥委员的作用;委员要切实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
6、党委会讨论、决定和参与决定以下问题:
⑴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主要措施。
⑵参与决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包括:企业的经营决策、长远规划、年度和季度的经营计划及主要措施;重大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改造计划及施工原则;重大人身、设备、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职工培训计划;企业自有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工资奖金调整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机构设置及定员编制;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或废除;职工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
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女职工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计划生育等重要事宜。
⑷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设中的重要问题。
⑸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⑹干部的任免或报请上级任免、调动、晋升、奖励和考核及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
⑺公司以上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的确定和呈报。
⑻党委认为必须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7、拟列党委会讨论和决定的议题,需经党政分管负责人审阅提出,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 ,尽量做到会前交换议题,以便形成统一意见。
8、党委会议记录按会议内容确定密级妥善保管,定期立卷归档,不经党委书记、副书记或党委办公室主任同意,一般不得调阅。
二、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
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由副书记主持,具体时间、地点由主持人确定。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群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参加人。讨论研究和议定公司党委有关工作和党委书记、副书记分管范围内的专项工作及需报公司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纪要等。
三、政工例会制度
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副书记主持,具体时间一般为每季度最后一周,地点由主持人确定。参加人员为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党校校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团委书记,必要时可根据主持人的指示通知其它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内容为:
1、公司党群各部门汇报上一季度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进展、职工思想动态。出现的问题和难点;提出下季度本部门及系统工作的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包括对公司党委整体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2、公司党委总结上一季度工作情况,综合提出下一季度的工作要点。
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纪要等。
四、党委书记例会制度
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由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由副书记主持,具体时间一般为每季度最后一周,地点由主持人确定,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
参加人员为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党校校长、团委书记;各基层党委、直属总支(支部)书记。
会议内容为:
1、各基层党委、直属总支(支部)汇报上一季度工作落实情况和下一季度的工作打算及措施。
2、公司党委总结上季度工作,对下季度工作提出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3、党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经验交流和工作研讨。
组管委议事制度范文 篇五
社区会议议事规章制度
1、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工作会每月不少于一次,特殊情况可增加,会议由书记或主任主持,书记、主任因事不在时按排列顺序由两委成员主持,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
2、社区每季召开一次议事会,研究社区重点事宜。
3、社区两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进行一次,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会议内容:联系实际对照党章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重点解决好一至二个主要问题,并做好记录,
4、社区两委集体讨论研究问题时,要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决定问题时实行表决,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个人意见被否决后要严格执行集体意见,如遇意见难以集中可暂缓决定,经调查研究后再作决议。
6、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在会外传播不该说的问题或散布与集体研究不一致的`个人意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组管委议事制度范文 篇六
一、议事决策范围
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
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
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6、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议事决策的程序
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加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
4、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党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