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优质6篇)
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 篇一
在医疗机构中,及时准确地处理危急值是保障患者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有效管理和处理危急值,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
首先,危急值报告程序是指在发现危急值时,医务人员应该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报告和处理。一般来说,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主管医生或负责人报告危急值,并提供相关的患者信息和检验结果。主管医生或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确认,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处理危急值。同时,医务人员还应及时将危急值报告记录在患者的医疗记录中,以备后续参考。
其次,危急值登记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危急值登记系统,用于记录和管理危急值的相关信息。登记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患者的基本信息、危急值的类型和检验项目、报告人和确认人的姓名、报告时间和确认时间等。登记制度应当具备可查询、可追溯和可统计的功能,以方便医务人员对危急值的管理和分析。此外,医疗机构还应当定期进行危急值登记的数据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升危急值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的建立对于医疗机构来说意义重大。首先,它能够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及时处理危急值可以避免患者因为危急值未被及时处理而延误诊疗。其次,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可以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通过明确的流程和规定,医务人员可以更加快速、准确地处理危急值,提高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此外,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还有助于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通过将危急值的报告和处理过程记录下来,医疗机构可以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总之,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的建立是医疗机构管理和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适合自身的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并不断加以完善和改进,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 篇二
随着医疗科技的不断发展,危急值的及时处理对于患者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为了确保危急值能够被及时准确地处理,医疗机构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
危急值报告程序是医务人员在发现危急值时所应遵循的一系列操作流程。首先,医务人员应立即向主管医生或负责人报告危急值,并提供必要的患者信息和检验结果。主管医生或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确认危急值,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同时,医务人员还应将危急值报告记录在患者的医疗记录中,以备后续参考。在整个报告过程中,医务人员应保持沟通畅通,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避免出现误解和延误。
危急值登记制度是医疗机构用于记录和管理危急值信息的一套规章制度。登记制度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危急值的类型和检验项目、报告人和确认人的姓名、报告时间和确认时间等。登记制度应具备可查询、可追溯和可统计的功能,以方便医务人员对危急值信息的管理和分析。此外,医疗机构还应定期进行危急值登记数据的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提升危急值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的建立对医疗机构和患者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它能够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权益。及时处理危急值可以避免因延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其次,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可以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通过规范的流程和制度,医务人员可以更加快速、准确地处理危急值,提高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此外,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还有助于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通过记录危急值的报告和处理过程,医疗机构可以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综上所述,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的建立是医疗机构管理和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并不断加以完善和改进,以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的要求行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 篇三
为加强“危急值”的管理,保证将“危急值”及时报告临床,以便临床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保证病人的医疗安全,杜绝病人意外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急值 ”
指检验、检查结果与正常参考范围偏离较大,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验、检查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危急值”报告、登记制度。具体项目和危急警戒值见附件。
二、具体操作流程
1、检验科流程:当检验出现“危急值”时,检验者首先要确认检验仪器和检验过程是否正常,然后立即电话告知有关科室医生或护士,了解病情及标本采集情况,在确认临床及检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经过复查后,才可以将检验结果发出;临床医生和护士在接到“危急值”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如果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检验科应重新向临床报告“危急值”。检验科“危急值”报告人须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具体到时、分)、报告人、接受人、备注等项目。病区、ICU、门诊部及体检中心“危急值”报告接收人须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签字。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接收),谁记录”原则。无论平诊、急诊,都应立即报告给临床。
2、病区、ICU报告流程:主班护士立即向主管医生报告该“危急值”,主管医生需立即(10分钟内)采取相应诊治措施,如找不到经管医生,需及时报告值班医生、住院总医生、护士长或科主任,由他们负责采取相应措施。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必须在6小时内在病程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检验报告结果和诊治措施。接收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做好 相应记录。
3、门诊部报告流程:门诊接收人员应立即向该病人门诊医生报告该“危急值”,再有门诊医师通知该病人速来诊室接受紧急诊治,必要时门诊部应帮助寻找该病人,并负责跟踪落实,做好相应记录。医师须将诊治措施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4、体检中心报告流程:体检中心接到“危急值”报告后,需立即通知病人速来医院接受紧急诊治,并帮助病人联系合适的医师,向医师简要说明病人的情况,医师应先行给予该病人必要的诊治。体检中心负责跟踪落实并做好相应记录。
5、其他科室发现“危急值”时按检验科报告流程执行并做好登记
三、质控与考核
(一)临床、医技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危急值”报告制度,人人掌握“危急值”报告项目与“危急值”范围和报告程序。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本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实施情况的督察,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二)文件下发之日起,“危急值”报告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科室一级质量考核内容。督察室、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部门将对各临床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来自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等危重病人集中科室的“危急值”报告进行检查,提出“危急值”报告制度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 篇四
为加强对临床“危急值”的管理,确保将“危急值”及时报告临床医师,以便临床医师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确保病人的医疗安全,杜绝病人意外发生,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危急值”是指当出现这种检验、检查结果时,患者可能正处于危险边缘,临床医生如不及时处理,有可能危及患者安全甚至生命,这种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或生命的检查数值称为危急值。
二、各临床及医技科室认真学习并执行该制度。
三、具体操作程序:
1.检验科发现危急值后复核,由HIS系统将危急值发送给临床科室。如检验科网报10分钟后未收到网报系统回复,立即电话通知患者所在科室(急诊暂无HIS系统,出现危急值后检验科直接电话通知),并在《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功能科、放射科、心电图室暂未完善信息化,发现危急值后直接电话通知临床科室。
2.临床医务人员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需按要求将结果按《危急值结果登记本》内容详细登记。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须紧急通知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接报告后,立即对患者采取相应诊治措施,同时报告上级医师,并于6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应进行复查。如未做处理,应写明原因。
3.门诊的危急值报告处理流程:医技科室发现危急值,将危急值电话报告门诊办公室,由门诊办通知接诊医生处理,并将结果记录在危急值登记本上。
四、“危急值”报告作为科室管理评价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医务科对科室的危急值报告工作定期检查并总结,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措施。
五、“危急值”定期维护与更新。
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 篇五
一、“危急值”项目和范围
(一)心电图“危急值”项目及范围
1.心脏停博
2.急性心肌缺血
3.急性心肌损伤
4.急性心肌梗死
5.致命性心律失常
(1)室性心动过速
(2)多源性、RonT型室性早搏
(3)大于2秒的心室停搏
(4)频发性室性早搏并Q-T间期延长
(5)预激伴快速房颤
(6)心室率大于180次/分的心动过速
(7)高度、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8)心室率小于45次/分的心动过缓
(二)医学影像科“危急值”项目及报告范围:
1.中枢神经系统:
(1)严重的颅内血肿、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急性期;
(2)硬膜下/外血肿急性期;
(3)脑疝、急性脑积水;
(4)颅脑CT或MRI扫描诊断为颅内急性大面积脑梗死(范围达到一个脑叶或全脑干范围或以上);
(5)脑出血或脑梗塞复查CT或MRI,出血或梗塞程度加重,与近期片对比超过15%以上。
2.严重骨关节创伤:
(1)X线或CT检查诊断为脊柱骨折,脊柱长轴成角畸形、椎体粉碎性骨折压迫硬膜囊致椎管狭窄、脊髓受压。脊柱骨折伴脊柱长轴成角畸形;
(2)多发肋骨骨折伴肺挫裂伤及或液气胸;
(3)骨盆环骨折。
3.呼吸系统:
(1)气管、支气管异物;
(2)气胸及液气胸,尤其是张力性气胸(压缩比例大于50%以上);
(3)肺栓塞、肺梗死;
(4)一侧肺不张;
(5)急性肺水肿。
4.循环系统:
(1)心包填塞、纵隔摆动;
(2)急性主动脉夹层动脉瘤;
(3)心脏破裂;
(4)纵膈血管破裂及出血;
(5)急性肺栓塞;
5.消化系统:
(1)食道异物;
(2)急性消化道穿孔、急性肠梗阻;
(3)急性胆道梗阻;
(4)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
(5)肝脾胰肾等腹腔脏器挫裂伤、出血;
(6)肠套叠。
6.颌面五官急症:
(1)眼眶或眼球内异物;
(2)眼球破裂、眼眶骨折;
(3)颌面部、颅底骨折。
7.超声发现:
(1)急诊外伤见腹腔积液,疑似肝脏、脾脏或肾脏等内脏器官破裂出血的危重患者;
(2)急性胆囊炎考虑胆囊化脓并急性穿孔的患者;
(3)考虑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4)怀疑宫外孕破裂并腹腔内出血;
(5)晚期妊娠出现羊水过少并胎儿呼吸、心率过快;
(6)心脏普大并合并急性心衰;
(7)大面积心肌坏死;
(8)大量心包积液合并心包填塞。
(三)病理科“危急值”项目及报告范围:
1.病理检查结果是临床医师未能估计到的恶性病变。
2.恶性肿瘤出现切缘阳性。
3.常规切片诊断与冰冻切片诊断不一致。
4.送检标本与送检单不符。
5.快速病理特殊情况(如标本过大,取材过多,或多个冰冻标本同时送检等),报告时间超过30分钟时。
6.对送检的冰冻标本有疑问或冰冻结果与临床诊断不符时。
二、“危急值”报告流程
(一)检验科“危急值”报告流程
检验科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严格按照“危急值”报告流程执行:
1.确认检查仪器、设备和检验过程是否正常,核查标本是否有错,操作是否正确,仪器传输是否有误。
2.在确认临床及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核实标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科室、床位、诊断、检测项目等)。
3.在确认检测系统正常情况下,立即复检,与质控标本同步测定,有必要时须重新采样。
4.复检结果无误后,对于首次出现“危急值”的患者,操作者应及时与临床联系。1分钟内电话通知相应诊室或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同时报告本科室负责人或相关人员。
5.检验者在报告单上注明“结果已复核”、“已电话通知”及接电话者的科室、病区和姓名。
6.检验科按“危急值”登记要求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患者姓名、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室、床号)、收样时间、出报告时间、检验结果(包括记录重复检测结果)、向临床报告时间、报告接收人员和检验人员姓名等。
7.尽快将书面报告送达相应诊室或科室、病区,必要时应通知临床重新采样。
8.必要时检验科应保留标本备查。
(二)心电图室“危急值”报告流程
1.检查人员发现“危急值”时,在排除伪差的情况下核实信息(包括患者姓名、科室、床位、诊断、检测项目等),第一时间将“危急值”通知相关临床科室及本科负责人,发具临时诊断报告,必要时重新进行检查,以确保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检验者在报告单上注明“结果已复核”、“已电话通知”及接电话者的科室、病区和姓名。
2.如“危急值”与患者病情不相符,检查人员须积极主动及时与临床沟通,或进一步检查,以保证诊断结果的真实性。
3.在心电图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对报告情况作详细记录。
4.对“危急值”报告的项目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报告有可靠的途径和规定的时间,并为临床提供咨询服务。
(三)医学影像科”危急值”报告流程
1.检查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首先要确认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在确认临床及检查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才可以将检查结果发出。
2.立即电话通知相应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危急值”结果,核实患者基本信息,同时报告本科室负责人或相关人员。
3.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对报告情况作详细记录。
4.积极与临床沟通,为临床提供技术咨询,必要时进一步检查,保证诊断结果的真实性。
(四)病理科“危急值”报告流程
1.病理科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标本传输是否有误、标本检查及切片制作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急值”结果,并在《检查(验)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逐项做好“危急值”报告登记。
2.病理科必须在《检查(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并简要提示标本异常外观性状显微镜下特点等。记录应有以下内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临床诊断、申请医师、收到标本时间、标本特点、报告时间、病理诊断、通知方式、接收医护人员姓名。
3.对原标本妥善处理之后保存待查。
4.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应进一步对患者进行检查;如认为检验结果不符,应关注标本留取情况。必要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若该结果与临床相符,应在30分钟内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及时通知病理科医师。
(五)如患者检验结果进入“危急值”提醒范围,计算机系统将提示。
1.医师工作站,患者列表界面的患者床号前、化验报告的条目前、以及报告单内的异常指标前都会显示一个红色警示。
2.前两处红色警示在报告后16小时自动消失。
3.异常指标前的危字永久保留。
三,临床科室对于“危急值”按以下流程操作:
(一)临床医师和护士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或进行复查。如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应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
(二)临床科室在接到检验科“危急值”报告时,应备有电话记录。在《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患者姓名、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室、床号)、出报告时间、检查或检验结果(包括记录重复检测结果)、报告接收时间和报告人员姓名等。
(三)接收报告者应及时将报告交该患者的主管医师。若主管医师不在病房,立即通知科主任或病区现场年资最高医师。
(四)医师接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并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五)门、急诊医护人员接到“危急值”电话时应及时通知患者或家属取报告并及时就诊;一时无法通知患者时,应及时向门诊部、医务部报告,值班期间应向总值班报告。必要时门诊部应帮助寻找该患者,并负责跟踪落实。
(六)普通“危急值”报告当日晚5点前必须有第一次点击,急诊”危急值”在急诊报告后2个小时内完成第一次点击。
(七)接到“危急值”报告后15分钟以内主管医师对”危急值”报告的`应答,应见医嘱或病程记录。接收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做好相应记录。
四、“危急值”项目和范围的更新:
(一)临床科室如对“危急值”标准有修改要求,或申请新增”危急值”项目,请将要求书面成文,科主任签字后交相应医技科室修订,并报医务科备案。
(二)相应医技科室应按临床要求进行”危急值”修改,并将临床递交的申请存档保留。
(三)如遇科室间标准、要求不统一,提交医务科协商解决。
五、登记制度
“危急值”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接收),谁记录”原则。各检查、检验科室及临床科室均应建立检验(查)“危急值”报告登记本,对“危急值”处理的过程和相关信息做详细记录。
六、质控与考核
(一)临床、医技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危急值”报告制度,人人掌握“危急值”报告项目与“危急值”范围和报告程序。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本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实施情况的督察,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二)“危急值”报告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科室质量考核内容。医务科等职能部门将对各临床、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来自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等危重患者集中科室的“危急值”报告进行检查,提出“危急值”报告制度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 篇六
1.目的:
为加强“危急值”的管理,保证将“危急值”能在第一时间内准确无误报告给临床,以便临床能采取及时、有效治疗措施,杜绝病人意外发生,保证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危急值”是指当出现这种试验结果时,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它正像一种危及生命的信号,临床需要马上作出处理,这种试验数值称为危急值。对某些疑似甲类传染病的检验结果亦属危急值范围。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科各类检验结果危急值的质量管理及报告。
4.具体操作流程:
(1)当检验结果出现危急值时,Lis系统会自动报警,提示检验者进一步识别和处理,检验者应首先确认仪器、质控、定标、试剂、标本是否正常,并立即再复查一次。确认无误后由第二人审核报告,“危急值”即通过网络自动传送给临床。
(2)在网络报告的同时,检验报告人还必须立即将“危急值”准确无误的电话报告给临床,并要求接听者重复一遍报告内容。同时做好记录(包括病人姓名、住院号、床号、危急值、报告人、报告时间、对方接听人等)。
(3)临床医生或护士接听到“危急值”报告后,也应作好记录,并立即向主管医生报告该“危急值”,主管医生务必立即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如果临床对该“危急值”有疑问或怀疑标本采集有问题,应立即与检验科联系或重新采集标本复查。
5.“危急值”项目和报告界值的设立:
本“危急值”项目和报告界值的设立是在广泛征求临床科室意见基础上,经过多次修改,并经院部批准而成。今后仍要经常与临床沟通,倾听临床对“危急值”质量管理的意见,修改和制定更适合临床的危急值项目和报告界值。“危急值”报告项目和警戒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