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园街道司法所矫正工作总结【通用3篇】
桂园街道司法所矫正工作总结 篇一
近年来,桂园街道司法所在矫正工作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通过积极开展各项矫正措施,我们成功帮助了许多服刑人员重新融入社会,实现了犯罪的预防与控制。在此,我将对我们的矫正工作进行总结,以期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
首先,我们注重了矫正工作的个体化。在矫正过程中,我们深入了解每个服刑人员的个人情况,包括其犯罪原因、家庭背景、教育程度等。通过个体化的矫正方案,我们能够更好地满足服刑人员的需求,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帮助。同时,我们也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了紧密的合作,共同为服刑人员提供全方位的矫正服务。
其次,我们重视了矫正工作的职业培训。在助教教育中,我们注重培养服刑人员的职业技能,增强其就业能力。我们与当地企业合作,提供就业机会,并为服刑人员提供相关的培训。通过这些努力,我们成功帮助了许多服刑人员找到了稳定的工作,从而降低了他们再次犯罪的风险。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对服刑人员的心理矫治。我们意识到,矫正工作不仅仅是对犯罪行为的制约,更是对服刑人员内心的治愈。因此,我们组织了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活动,帮助服刑人员解决内心的问题,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自尊心。这些措施不仅对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有着积极的影响,也有助于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最后,我们注重了矫正工作的监督与评估。我们建立了健全的矫正工作档案,定期对服刑人员进行评估和跟踪。通过这些监督与评估,我们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我们也对我们的矫正工作进行了自我评估,不断改进和完善我们的工作。
总的来说,桂园街道司法所在矫正工作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我们个体化的矫正方案、职业培训、心理矫治和监督评估等措施,为服刑人员提供了全方位的矫正服务,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然而,我们也要认识到,矫正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我们的持续努力和改进。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不断提高我们的专业水平,为服刑人员提供更好的帮助。
桂园街道司法所矫正工作总结 篇三
桂园街道司法所矫正工作总结
20xx年,在罗湖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桂园街道司法所立足实际工作情况,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精神,规范工作措施,在实践中谋发展,求创新,有效保障矫正对象从接收、管理、教育、公益劳动到扶贫帮困等各个环节工作有条不紊,规范有序地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作为深圳市首个试点单位,桂园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xx年10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社区矫正工作也于当日正式启动。街道根据《深圳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和《罗湖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了管理、教育和服务并重的管理模式。
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共145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共115人,现在册管理矫正对象28人(缓刑28人),安置帮教在册人员共58人。20xx年,街道全年接收25名社区矫正对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23名,累计调查对象48名。通过严格的教育、专业化的矫治、严密管控、个性化的帮扶,社区矫正对象都能很好地服从管理,接受教育,无脱管漏管,无重新犯罪现象,20xx年度桂园辖区社区矫正重新犯罪率为零,刑满释放人员登记备案率为100%。
一是成立街道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为保障社区矫正的顺利开展,街道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及辖区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辖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协调、指导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有2名专职矫正工作人员(含1名社会工作者、1名法律专员),负责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并广泛招募志愿者、社区组织等力量共同参与、监督与管理矫正对象。帮助社区服刑和安置帮教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做好交接任务和档案管理。街道司法所接受的社区服刑人员都是由辖区派出所交接来的,在交接前我们认真审核资料,确保社区服刑人员资料的齐全性和真实性。对派出所移交过来的社区服刑人员,街道联合派出所民警一起告知社区服刑人员要遵守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开导服刑人员要积极融入社会。
在档案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市、区司法局的指示精神,从购置档案设备,调整归档项目,规范档案资料等方面严格要求,做到一人一档,因案制宜。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因人而异,制定矫正个案。制定集中教育计划,针对对象的不同背景、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服务计划,定期开展心理健康和法律常识学习等集中教育活动。定期家访,以便更全面了解矫正对象的状况。
三是加强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奖惩制度。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分级管理,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所管理级别的处遇规定,严格执行汇报、报到、指定活动区域、公益劳动、定期家访随访和请销假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违反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的,给予扣分和相应的惩处,对于服从管理,表现良好的'给予奖励。
四是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司法所、工作站和家庭三级矫正网络。做好统筹,明确职责分工,在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时,司法所负责把相关信息传达到对象居住地的工作站,工作站承担起一定的矫正工作,比如参与家访、公益劳动和监管等;矫正对象的家庭,特别是监护人承担起相应的义务和责任,比如及时汇报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动态,监督其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等。保持三级联动监管、信息畅通,确保矫正对象始终处于社区矫正组织和人民群众的视野之内。通过建立健全三级矫正网络,确保了矫正对象行为可控、行踪可控、发展可控,防止其重新犯罪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五是建立一支志愿帮教队伍,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街道动员辖区人民调解、律师事务所、义工等多种社会力量,成立了一支由法院法官、律师、人民调解员和义工等约20人组成的志愿者服务队伍。由其积极与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属、邻居和所在工作站互动,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一对一”结对帮教活动、法制宣传教育讲座、心理辅导座谈、登门拜访等活动,为社区矫正对象送去温暖、送去知识、解决困难,使矫正对象得到思想上、行为上的综合帮扶,顺利回归社会。
六是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个性化服务,建立相互信任依赖的和谐矫正氛围。街道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街道关爱活动日程,节假日组织上门看望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送去生活物品和法律书籍,鼓励他们重新做人;依托劳动保障所,开展送岗位进社区活动,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创造机会;落实“公益劳动”,组织安排社区服刑人员每个月要完成12个小时的工作时间,鼓励矫正对象撰写感想体会并到社区座谈会或者街道活动上分享,开阔自己的心胸,教育他人。宽严结合,平等接纳、尊重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建立各种有效的沟通渠道,充分体现了政府人性关怀和社会的接纳。
总而言之,就是要立足于“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管理科学、教育到位、服务有效、融入社会”的16字工作方针,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区服刑人员的再社会化,形成健康人格,最终能够以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顺利回归社会。
罗湖区桂园街道矫正工作领导小组
20xx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