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
房县
房县
房县(房县)
房县,位于湖北省西北部、十堰市南部,东连保康、谷城县,东北交丹江口市, 南临神农架林区,西与竹山县毗邻。房县古称“房陵”,以“纵横千里、山林四塞、其固高陵、如有房屋”得名。有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是楚文化的发源地之一。是全国著名的“木耳之乡”、 “黄酒之乡”。截至2012年,房县下辖12个镇、7个乡、1个国营林场、国土总面积5110平方公里,人口48.8万人,国家级贫困县。
目录 历史沿革 行政区划 地理环境 自然资源 收缩展开 历史沿革西周以前,房县为彭部落方国。《房县志》卷六载“......(尧)帝子丹朱避舜于房陵。舜让弗克,遂封于房,是为房子国。”(房国是有记录历史以来最早的部落方国) 房县古为梁州城,西周以前为彭、房等部落方国。 春秋为防渚,属麇(jūn),春秋时国名,为楚所灭,在今湖北省郧县西)、庸(古国名,都上庸,今湖北竹山县东南,春秋时为楚国所灭)二国之地。战国为房陵,属楚。 秦置房陵县,属汉中郡,以“纵横千里、山林四塞、其固高陵、如有房屋”得名。(房县之名由此而来) 东汉末为房陵郡治,改属荆州。 三国魏黄初元年(公元220年)合房陵、上庸两郡为新城郡,房陵为新城郡治台。 晋惠帝元康六年(296年)改属梁州。 南北朝时迭有变更。北周改房陵县为光迁县,为光迁郡治。 隋大业二年(606年)为房陵郡。 唐贞观十年(636年)改光迁县为房陵县,为房州治,隶山南东道。 宋雍熙三年(986年)升房州为保康军,隶京西南路。 元为房州治,隶湖广中书省襄阳路。至正二年(1342年)省房陵县入房州。 明洪武十年(1377年)降州为县,始称房县,属湖广布政使司襄阳府。成化十二年(1476年),郧阳抚治,房县改属郧阳府辖。 民国初年属襄阳道;民国二十年(1931年)隶湖北省第十一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改隶湖北省第八行政督察区。 房县是革命老苏区。1931年夏,贺龙,邓中夏、柳直旬率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军团主力转战房县,开辟了以房县为中心的鄂西北苏区,成立了房县苏维埃政府。 1946年7月,王树声、罗厚福率中原新四军五突围部队转战房县,在房县中坝成立了鄂西北军区,鄂西北行政公署和房县人民政府,开创了以房县武当山地区为中心的鄂西北根据地。 1949年元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陈谢兵团四纵十二旅和陕南军区部队,发动房竹战役,解放房县,成立了房县人民民主政府,属陕西省两郧专区。 1950年4月陕西省两郧专区划归湖北管辖,改属湖北省郧阳行政专员公署。房县隶之。 1953年郧阳行政专员公署撤销,划归襄阳行政专员公署管辖。房县隶之。 1965年襄郧分离,复设郧阳专署,房县仍隶属郧阳地区。 1970年经国务院批准,房县南部大部分地区(现神农架林区面积4/3)划入新成立的神农架林区,成为现今神农架的主要部分。 1994年9月29日,国务院批准郧阳地区行政公署与湖北省十堰市地市合并,实行以市带县体制。房县隶属十堰市所辖。 流放之地 房县史称“帝王流放之地”。房县系中国古代四大流放地(湖北房县、黑龙江、海南、新疆),且房县是中国中心地带,流放等级最高,从皇帝、皇亲国戚、将相王侯。秦始皇灭赵国后不杀赵王,将赵王迁流放于房陵。《史记》载:秦始皇仲父、相国吕不韦家族一万户、秦始皇太后幸郎嫪毐家族四千户流放于房陵。《资治通鉴》载:汉武帝因济川王刘明、清河王刘年、汉景帝孙刘勃隋文帝太子杨勇等被贬房陵。唐中宗李显流放房县十四年半后又回京城当皇帝。唐高宗太子燕王李忠等历代先后有20多位帝王流放房县。
行政区划房县下辖12镇、8乡:城关镇、红塔镇、军店镇、化龙堰镇、门古寺镇、大木厂
地形
房县地势西高东低,南陡北缓,中为河谷平坝。境内平坝、丘陵占17.1%,而高山占44.4%,高山区占38.5%。以青峰断裂带为界,北部山地海拔在800—1000米之间,山脉走向一般是东西、东北或东南向,坡度一般在10°—50°之间,山背开阔,山顶垣状,其间有河谷盆地零星分布,是玉米、水稻、小麦、木耳的主产区;中部以县城周围的`马栏河谷为中心,形成一条狭长的断陷盆地,海拔在400—600米,既是本县的粮仓,又是果木林园发展的重要基地;南部为山区,山势巍峨陡峻,大部分在千米以上,是玉米、杂粮及用材林主要产区。全县最高海拔为西南部上龛关家垭,海拔2485.6米;最低海拔是大木的姜家坡,海拔180米,境内海拔高低差为2306米。
气候
房县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其特点为:冬长夏短,春秋相近,四季分明;垂直差异变化大,具有立体气候;同一海拔高度,阴坡与阳坡气温相差1—2.5℃;雨量集中,雨热同季。年平均气温在10℃至15℃之间,极端最低气温-17.6℃(1977年1月30日);极端最高气温40.4℃(1996年7月20日)。无霜期年平均223天,北长南短,北部的大木为240天,南部的西蒿为174天,其余地区大都为210天至240天。年平均降水量914毫米,雨日100—140天之间,由北向南逐渐增多。大木镇雨日最少,为106天;桥上乡西蒿雨日最多,为140天。年日照时数1700—2000小时之间。影响农作物生长的主要灾害性天气为春季“倒春寒”,夏季“卡脖旱”和秋季的阴雨低温天气。
自然资源土地资源
房县耕地面积47.86万亩(其中水田11.78万亩、旱地36.08万亩),占6.23%;林地622.85万亩,占81.15%;草场牧地56.97万亩,占7.42%;交通用地1.64万亩,占0.21%;城镇建设和工矿用地11.06万亩,占1.44%;水域面积11.51万亩,占1.5%;未利用土地15.04万占1.96%。
水力资源
房县境内大小河流1261条,总长3455公里,境内有四大水系,即南河、堵河、北河、官山河,总长2612公里,流域面积占全县的100%。全县有小二型以上水库74座。其中,中型小库两座,小一型水库13座,小二型水库59座,总满水能力6535.5万立方米。 全县水力资源丰富有大小河流1261条,南河、堵河、官山河等四大水系纵横交错,水能蕴藏量35万千瓦,可开发20万千瓦以上。 据《中国温泉纪要》记载,房县温泉在春秋战国时期即为全国名泉之一。境内五处热矿泉自然露头于世界著名的“青峰大断裂带”上,来自4000米以下地质断层,富含氡、锶等20余种对人体健康有益的微量元素,日流量1.5万吨,常年水温保持在37.7℃,医疗、饮用、沐浴效果均佳,被誉为“中华泉水之冠”。开发利用的仅有大小温泉两处,主要用于饮用,疗养种养殖。温泉矿水源于房县青峰断裂带,有温泉寺、小汤池、戚家沟三处泉眼,水源丰富,水质晶莹清澈,口味纯正,物理性能良好,房县温泉水属一种优质天然矿泉水,含有人体所需的锶、锂、铁等10多种微量元素及气体。被称之为 “中国最好的矿泉水”房县政府采取措施,成立矿泉水开发公司,生产绞股蓝、神农、矿泉黄酒等矿泉水系列饮料。房县用温泉水建成100余亩名贵鱼种场,还建成200多张床位的矿泉疗养院。
矿产资源
房县矿产资源丰富,理论蕴藏量大。现已探明的金属矿产有:铅、锌、铜、镁、铁、锰钒等7种;非金属矿产有:磷、硅石、石灰石、白云石、重晶石、滑石、石膏、石煤、石材(大理石、花岗石、板石)、矿泉水(地热)以及粘土、砂石等72种。
生物资源
森林资源 房县是国务院授予的“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县”,“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境内森林茂密,群山林海茫茫,林业用地525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68.5%,森林覆盖率67.8%,活立木蓄积量438万立方米。以房县为重点的秦巴生态功能区,是抵御沙尘暴南下东移和酸雨北上西进的生态调节器,被誉为中国真正的“生态心脏”。 草场资源 房县山场辽阔、饲草繁茂,是发展草食家畜的优良场所,可利用牧草面积287万亩,居湖北省第一,成片千亩以上草场107万亩,理论载畜量130万个羊单位,是湖北省百万只商品羊基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