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缙(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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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缙 篇三
解缙
解缙(1369年-1415年)明代第二位内阁首辅、著名学者。字大绅,缙绅,号春雨、喜易,谥文毅,汉族,江西吉安吉水县人,解纶之弟。洪武十二年进士。历官御史、翰林待诏,成祖即位,擢侍读,直文渊阁,参预机务,与编《永乐大典》,累进翰林学士兼右春坊大学士。有《解学士集》、《天潢玉牒》。解缙以才高好直言为人所忌,屡遭贬黜,终以“无人臣礼”下狱被杀。
目录 人物简介太平十策 人物简介解缙(1369-1415年),字大绅,江西吉水人,明代著名学问家。他才思敏捷,十九岁中进士,为明太祖朱元璋所器重。后因上“万言书”批评朝政,被罢官八年之久。
永乐初,任翰林学士,主持纂修《永乐大典》,不久,又被排挤出朝。永乐五年(1407年)二月解缙贬广西,降为布政使司参议,在广西逗留约两年。解缙之所以被贬广西,有这样的
说法;明成祖有三个儿子,都是皇后所生,但立谁为太子,一直定不下来。次子高煦,为人专横,因打仗有功,暗中运动争立为太子。成祖宠爱高煦,征求解缙的意见,解缙说:“皇长子仁孝,天下归心。”成祖默然不语。事隔不久,成祖出示一张虎彪图,命廷臣应制作诗。解缙见图,立即写了一首呈上。诗写道:“虎为百兽尊,谁敢触其怒?唯有父子情,一步一回顾。”成祖见诗,知解缙借端讽谏,心中感悟,群臣也主张立皇长子高炽为太子,此事终于定了下来。太子虽立,仍不为成祖所喜。解缙进谏说:“这样做会引起争端,不好。”成祖不悦,认为他是有意离间,加以高煦挑拨,成祖一怒之下,便将解缙贬到广西。解缙(xiè jìn ),与 杨慎 、 徐渭 并称“明代三大才子”。洪武二年十一月初七日(1369年12月6日) 出生在吉水鉴湖的一个 书香门第 之家。洪武二十一年进士,官至翰林学士。洪武三十五年十一月至 永乐 五年二月任 内阁首辅 (1402 年-1407年)。永乐八年(1410年)他奔赴京城,私下谒见太子。事被高煦发觉,说他私觐东宫,必有隐谋。明成祖非常生气,将他逮捕下狱。他在狱中被关了五年,一次锦衣卫上报囚犯名册,成祖见了解缙的名字,问道:“解缙还在吗?”稍露怜惜之意。高煦得知此事,害怕成祖重新起用解缙,于是密令用酒灌醉他,而后拖到积雪中活活冻死。时为永乐十三年(1415年),年仅四十七岁。
祖父解子元,元至正五年(1345)进士,授安 福州 判宫,迁 太史院校书郎 ,除承务部、东莞县尹,在元末战乱中死于乱兵;父亲解开,二魁胃监,五知贡举,以父死节赠官参知政事不拜,明初授以官又不受,一心从事著述、办学,培养人才;母亲高妙莹,不但贤良淑慧,而且通书史、善小楷、晓音律。解缙生长在这样的`家庭,从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传说他自幼颖敏绝伦,有“神童”之称。其母画地为字,于腿盖中教之,一见不忘。5岁时,父教之书,应口成诵;7岁能述文,赋诗有老成语;10岁,日数诵千言,终身不忘;12岁,尽读《四书》、《五经》,贯穿其义理。
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参加 江西 乡试,名列榜首( 解元 );次年,会试第七,廷试与兄纶、妹夫黄金华同登进士第。选为 庶吉士 ,读中秘书。解缙有治国安邦之才。初入仕时,深受 朱元璋 宠爱,常侍奉左右。一日,太祖在大庖西室对缙说:“与尔义则君臣,恩犹父子,当知无不言。”日上万言书,剖切陈词。他建议:政令要稳定,刑罚要简省,要整理经史,制定礼乐,表彰贤士,崇祀先哲,禁绝娼优,易置寺阉,薄赋敛,减德役,焚经咒,绝鬼巫,裁冗员,节流开源,以苏民困。他又指出朝廷用人当择贤者,授职当最德才;应改革时弊,鼓励农耕,实施授田均田之法,兼行常平义仓之举,免去苛捐杂税,使民休养生息;要尚武以固边防,崇文以延人才;治罪不株连妻子,捶楚不 加于属官。奏疏呈上,太祖连连称赞解缙有安邦济世之奇才,治国平天下之大略。不久,缙又献 《太平十策》, 再次陈述自己的政治见解,亦得太祖赞许。
明成祖时,解缙与 黄淮 、 杨士奇 等人入直文渊阁,进翰林学士,参与机务,奉诏主修《 永乐大典 》, 永乐 五年(1407)告成,晋翰林学士兼左春坊大学士,一时诏令制作,皆出其手。因立太子事,为汉王 高煦 所恶谗,永乐五年(1407)以“洩禁中语”,“廷试读卷不公”,贬为广西参议,又为 李至刚 所构陷,改贬 交趾 。永乐八年(1410),因私见太子,以“无人臣礼”罪下诏狱,下狱五年,永乐十三年(1415)锦衣卫都指挥佥事 纪纲 上囚籍,帝见缙姓名曰:‘缙犹在耶?’于是纪纲用酒将他灌醉,全身赤裸,冻死於雪地。妻子宗族徙辽东,仁宗即位後诏归其妻子宗族。後諡文毅。宪宗成化元年(1465)复其官赠朝议大夫。解缙善 书法 ,尤善 狂草 ,墨迹有《自书诗卷》、《书唐人诗》,明吴宽《匏翁家藏集》称:“永乐时,人多能书,当以学士解公为首,下笔圆滑纯熟。”著有《文毅集》。
太平十策臣闻有尧舜三代之君,而法尧舜三代之治,则超过唐宋。而太平千万世者,理道之必然也。钦惟皇帝陛下,德侔天地,诚尧舜三代之君。而今之治,尚未及唐宋,此臣所以日夜有望于陛下也。况臣蒙陛下之恩至深至臻 ,刻骨铭心,思所以补报。因思当今之急务,王政之大端,不过十事而已。一曰参井田均田之法,二曰兼封建郡县之制,三曰正管名,四曰兴礼乐,五曰审辅导之官,六曰新学校之政,七曰省繁冗,八曰薄税敛,九曰务农,十曰讲武。谨条陈以献,名曰太平十策。惟陛下悯其愚忠,少加采览焉。
一曰参井田均田之法。本无难事,但以为江南地狭田少。不可井治沟洫,劳民而不易成。且一时动摇,令民失业,故历代纷纭,莫知迁从。唐太宗固有意矣,而无其臣;周世宗亦有志矣而无其时。则太平万世之法,固有待于今日也。为今之计,唯行井田参田之法而行之,不以拘于方里。而井劳民动众,设沟治途,而事事合古也。宜令户部会今天下丁口若干,田亩若干,令民二百丁为一里,里同巷,过失相规,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中为堂,右为塾,左为庠。推其父老年高德厚一人处于中堂,朝夕告谒,而取正焉;择有文行一人居于右塾,民年八岁者入焉,教以洒扫应对、礼乐射御书数之文;一人居于左庠,民年十五者入焉,教以诗书礼乐修己治人之方,毋敢纵逸。每丁受田若干亩,庐舍、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