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精简3篇】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 篇一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施工组织设计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因此,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是必不可少的程序,下面将介绍一般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
首先,施工单位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说明、工程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图纸等内容。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筑法》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其次,施工单位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交给监理单位进行审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是否满足施工要求、是否考虑到工程实际情况等方面。
最后,监理单位完成审查后,将审查意见和结论反馈给施工单位。如果审查通过,监理单位将签发审批文件,施工单位可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如果审查不通过,监理单位将提出修改意见,施工单位需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查。
需要注意的是,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应当认真对待,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监理单位在审查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审查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只有通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才能保证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 篇二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程序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首先,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可能存在方案不合理、不科学的情况。这时监理单位应当对方案进行严格审查,指出问题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改。施工单位应当认真对待监理单位的意见,积极配合进行修改,以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其次,监理单位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可能存在审查不严谨、不全面的情况。这时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审查的质量和效率,认真审查每一个细节,确保审查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施工单位也可以通过与监理单位沟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解释,以便监理单位更好地理解方案的内容。
最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可能存在意见不一致、沟通不畅的情况。这时双方应当加强沟通,坦诚交流,共同探讨问题的解决方案。双方应当尊重彼此的意见,尽量达成共识,以便顺利完成审批程序。
通过解决上述可能遇到的问题,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程序将更加顺利和高效。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审批程序的顺利进行,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 篇三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工作程序
一、编制依据
根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DB11/T363-2006制定本工作程序。
二、目的
控制工程总体安排和进展符合合同文件的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程序使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控制。
四、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内容包括: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1、施工组织总设计
适用于在大型工程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1.1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 1.1.1编制依据 1.1.2项目概况 1.1.3施工部署
1.1.4施工总控制进度计划 1.1.5 施工总平面布置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适用于单位工程。
2.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
2.1.1编制依据 2.1.2工程概况 2.1.3施工部署 2.1.4施工准备 2.1.5 主要施工方法 2.1.6主要管理措施 2.1.7施工总平面图 3、施工方案
选用于分部、分项或专项工程。 3.1编制依据
3.2施工部位的概况分析 3.3施工准备 3.4 施工安排 3.5 主要施工方法 3.6质量要求 3.7其他要求
五、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审批
1、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应严格执行编制与审批程序。施工单位应按照以下要求组织编制和审批工作。
2、承包单位内部的编制与审批
3、修改与补充 3.1施工组织总设计:
当建设项目的规划及各承包单位的施工条件等变动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各承包单位对该文件进行研究和调整,由原编制单位进行补充、修改,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3.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其施工条件、总体施工部署或主要施工方法发生变化时,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该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并进行相关交底。
3.3施工方案
当工程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原方案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应部分进行修改、补充并作好交底。
六、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审核程序 1、申报
承包人在签定《合同协议书》后,应尽快组织各方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图纸审核、确定施工方案,开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承包人在开工前向监理办报送施工组织设计(一式三份),并填写《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 ,A1承包单位用表《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2、审批
2.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并核准,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修改后再报,重新审核,直至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DB11/T363-2006的编制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
2.2对于重大或特殊的工程,项目监理部还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再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发给承包单位。
2.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承包单位如需做较大的变动,仍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
2.4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承包单位应编制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审核。
2.5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
2.5.1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承包单位审批用表是否符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表式C2-2)。
2.5.2编制内容是否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DB11/T363-2006的有关规定。
2.5.3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
2.5.4施工布置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
2.5.5工期安排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
2.5.6进度计划是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所需的人力、材料、设备的配置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2.5.7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2.5.8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5.9季节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先进性。 2.5.10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2.5.11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满足
七、承包人必须按照本程
序的要求按期申报施工组织设计。 八、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提及的人员、机械设备必须到位,未经监理工程师的许可,不得随意更换。九、承包人的质控体系必须切实发挥作用,严格把关。
注:本表由承包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本表供施工单位内部审批使用,并作为向监理单位报审的依据,由施工单位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