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标准格式【优选3篇】
红头文件标准格式 篇一
红头文件在工作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是一种正式文件,通常由领导机构发布,用来传达重要决策、指示或通知。红头文件的标准格式包括文件头部、正文和落款等部分,下面将详细介绍红头文件的标准格式。
首先是文件头部,文件头部一般包括标题、发文单位、发文日期、文件字号等内容。标题应该简明扼要,能够准确概括文件的主要内容。发文单位一般是指发布该文件的单位或部门,发文日期是指文件发布的具体日期,文件字号是指文件的编号,用来标识文件的唯一性。
其次是正文部分,正文部分是红头文件的核心内容,应该包括清晰明了的表述和具体要求。正文一般包括引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引言部分一般介绍文件的背景和目的,主体部分详细阐述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结尾部分一般总结全文并提出具体建议或要求。
最后是落款部分,落款部分一般包括签发人、联系方式、签发日期等内容。签发人一般是指文件的发布者,联系方式是指签发人的联系方式,签发日期是指文件的具体发布日期。落款部分的内容应该清晰明了,能够准确反映文件的发布情况。
总的来说,红头文件的标准格式包括文件头部、正文和落款三部分,每一部分都有其具体的要求和内容。遵循红头文件的标准格式能够提高文件的正式性和规范性,有利于文件的传达和执行。希望大家在工作中能够认真遵循红头文件的标准格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红头文件标准格式 篇二
红头文件是一种重要的正式文件,具有一定的规范和标准格式。正确的红头文件标准格式能够提高文件的正式性和规范性,下面将介绍红头文件的标准格式及其作用。
首先是文件头部,文件头部是红头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标题、发文单位、发文日期、文件字号等内容。标题应该简明扼要,能够准确概括文件的主要内容。发文单位是指发布该文件的单位或部门,发文日期是指文件发布的具体日期,文件字号是指文件的编号,用来标识文件的唯一性。
其次是正文部分,正文部分是红头文件的核心内容,应该包括清晰明了的表述和具体要求。正文一般包括引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引言部分介绍文件的背景和目的,主体部分详细阐述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结尾部分总结全文并提出具体建议或要求。
最后是落款部分,落款部分是红头文件的结尾部分,包括签发人、联系方式、签发日期等内容。签发人一般是指文件的发布者,联系方式是指签发人的联系方式,签发日期是指文件的具体发布日期。落款部分的内容应该清晰明了,能够准确反映文件的发布情况。
总的来说,红头文件的标准格式包括文件头部、正文和落款三部分,每一部分都有其具体的要求和内容。遵循红头文件的标准格式能够提高文件的正式性和规范性,有利于文件的传达和执行。希望大家在工作中能够认真遵循红头文件的标准格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红头文件标准格式 篇三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12月27日发布,2000年1月l日实施)
前言
本标准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88进行修订。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88作如下修订:
(l)将原标准名称《国家机关公文格式》改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2)删去原标准中的引言部分;
(3)删去原标准中与公文格式规定无关的一些叙述性解释;
(4)对公文用纸的幅面尺寸作了较大调整,将国际标准A4型纸作为公文用纸纸型;删去国内16开型纸张的相应说明;
(5)对公文用纸的页边尺寸作了较大的调整;
(6)不设各标识域,而按公文眉首、主体和版记三部分各要素的顺序依次进行说明;
(7)增加了公文用纸的主要技术指标;
(8)增加了印刷和装订要求;
(9)增加了每页正文行数和每行字数以及各种要素标识的字体和字号;
(10)增加了主要公文式样。
本标准中所用公文用语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的'用语一致。
本标准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国务院办公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研究中心、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辛卯、房庆、李志祥、刘碧松、范一乔、张荣静、李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9704-1999
代替GB/T 9704-1988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Layout key for official document of administration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制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
机关公文可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48-1997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l 字 word
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3.2 行 line
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本标准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公文标题以2号字高度加2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80g/㎡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5 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
5.l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尺寸的允许偏差见GB/T 148。
5.2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自边)为:28mm±1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6 公文中图文的颜色
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7 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要求
7.1 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7.2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7.3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黑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7.4 装订要求
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rn。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后背不可散页明订。裁切成品尺寸误差±1mm,四角成90°,无毛茬或缺损。
8 公文中各要素标识规则
本标准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8.1 眉首
8.1.1 公文份数序号
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如需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8.1.2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如
需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8.1.3 紧急程度
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8.1.4 发文机关标识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如需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以及紧急程度,见图3。
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一般应小于22mm×15mm(高×宽)。
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8.1.5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