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方案【优质6篇】
校车安全管理方案 篇一
校车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学校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校车安全管理方案。下面将从驾驶员培训、车辆维护保养和紧急情况处理三个方面探讨校车安全管理方案。
首先,驾驶员培训是确保校车安全的基础。校车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应定期接受专业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和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培训内容包括交通法规、应急处置、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知识,培养驾驶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同时,学校还应对驾驶员进行定期的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避免因身体原因导致事故发生。
其次,车辆维护保养是确保校车安全的重要环节。学校应对校车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状态良好,能够正常运行。特别是刹车系统、轮胎、照明设备等关键部件的维护保养,要加强检查和维修。同时,学校还应建立完善的车辆保险制度,确保车辆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赔偿和修复。
最后,紧急情况处理是保障校车安全的重要环节。学校应制定紧急情况处理预案,明确各种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同时,学校还应加强与交通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的沟通合作,确保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及时调度救援力量和提供医疗救治。
综上所述,校车安全管理方案应包括驾驶员培训、车辆维护保养和紧急情况处理三个方面。通过加强驾驶员培训,确保驾驶员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通过定期的车辆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校车的良好状态;通过制定紧急情况处理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只有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才能真正保障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
校车安全管理方案 篇二
校车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学校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校车安全管理方案。下面将从路线选择、车辆装备和监控系统三个方面探讨校车安全管理方案。
首先,路线选择是确保校车安全的关键。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分布情况和交通状况,选择安全、畅通的路线,避免经过危险路段和交通拥堵区域。同时,学校还应与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了解路况信息,调整校车行驶路线,确保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与便利。
其次,车辆装备是确保校车安全的重要条件。学校应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车辆应配备安全带、防撞装置、紧急疏散工具等安全设备,确保学生乘坐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同时,学校还应加强对车辆装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最后,监控系统是确保校车安全的重要手段。学校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校车内外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同时,学校还应建立校车安全监控中心,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保存。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监控系统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据,为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提供依据。
综上所述,校车安全管理方案应包括路线选择、车辆装备和监控系统三个方面。通过选择安全畅通的路线,确保校车行驶的安全与便利;通过配备符合标准的校车和安全设备,确保学生乘坐的安全性和舒适性;通过安装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只有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才能真正保障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
校车安全管理方案 篇三
一、使用学生用车应当依照规定取得许可,学生用车驾驶人应当依照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二、学生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三、载有学生的学生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四、学生用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学生用车运载过程中,必须安排随车照看人员,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
五、学生用车驾驶人不得在学生用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学生用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六、学生用车应选用大型、中型、小型客车,道路等级低的乡村道路可选用微型客车作为过渡车型。严禁用报废车、拼装车、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摩托车接送学生。
七、各乡镇和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强化监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对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县教育局:
县安监局:
县公安交警大队:
校车安全管理方案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镇学校接送学生车辆(以下简称校车)管理,有效预防校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镇党委、政府决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校车安全监管制度,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台帐,落实校车安全源头管理责任,增强师生和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学校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杜绝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学生、幼儿乘车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校车及运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王辉
常务副组长:贺爱中
副组长:
成员单位:综治办中心校派出所交警队
安监站校车办交管站客运公司
三、工作要求
1、从事接送学生、幼儿的校车必须是经县交通、交警、校车办等部门批准的校车,并核发相关标识,规定在我镇能营运的车辆。
2、幼儿原则上就近入学,由监护人接送,不使用校车,因特殊原因确需接送的,必须使用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接送,并配有护导员,驾驶员必须有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非标准校车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3、校车运营必须做到“定人、定车、定时、定线、定点”。不得跨乡镇、跨区县接送,要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不得改变行驶线路(关山-双凤、南洲-坪石、全民-同兴、峡山-泉塘、金洲-关山、鸭塘-全民、南洲-关山、长青-小塘,如新增线路须经相关职能部门查勘认可)。严禁车辆到家、驾驶员和护导员入户接送人员。
4、进一步加强规范校车管理,建立学生校车动态监管机制。校车办协同派出所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校车管理纳入监管范围。开学后相对集中力量上路巡查,严肃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不定期的联合开展校车打非行动,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5、要建立校车的教师跟车制度,跟车教师要负责清点学生人数,监督驾驶员不得超员搭载学生,保障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的安全,坚决杜绝因严重超员造成挤伤学生的恶性事故。
6、各校车必须严格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有超速、超载行为。
四、工作职责:
1、镇校车办:牵头组织辖区内校车安全工作,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配合校车公司做好校车安全、政策及监督等方面工作,负责校车管理办公室日常事务。设立一名专职的校车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种校车管理制度,做到定车、定员、定时、定位,完善相关工作记录,存档保管。
2、交管站:负校车安全行业监管责任。合理规划全镇运营线路,做好站点设置、路况维护等工作,配合派出所、中心校等部门加强校车管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打击各类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
3、派出所、交警队:负校车安全行业监管责任。负责整治超载、超速、无证驾驶等校车违规、违法行为,取缔黑校车和非标校车违规接送幼儿的行为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4、综治办及安监站:负校车安全行业监管责任。全面负责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协助职能部门整治超载、超速、无证驾驶等校车违规、违法行为。
5、村(社区):对辖区校车安全监管负总责。协助各职能部门对校车通行道路隐患摸排,监督执法,举报校车违规、违法行为及安全知识宣传。
6、镇中心校:制定合理规划,保障学生、幼儿就近入学,组织中小学、幼儿园依法依规使用校车服务。对学校、幼儿园的校车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7、学校及幼儿园:
(1)成立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小组,由校长(园长)任组长,学校(幼儿园)行政及班主任为组员。学校(幼儿园)要与校车司机及校车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学校要建立校车候车室并配备校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每月要召开一次校车司机及护导人员的会议,主要负责向校车司机传达上级精神及相关要求,对本月校车的运营情况进行总结;学校要配备一名专职的校车管理人员负责校车的管理及资料的收集,负责监管校车运营情况。实名制坐车表由校长(园长)签字盖章后上报中心学校,并由镇中心学校校长审批再上报。
(2)及时掌握乘车学生及幼儿信息,及时了解学生及幼儿乘车情况,向学生及幼儿进行乘车安全宣传教育。
(3)及时掌握驾驶员、护导员及校车车辆、校车运营的情况。
(4)设立指定的候车地点,校车停放点。组织管理学生及幼儿安全候车,做好学生及幼儿乘坐校车的交接手续。
(5)规定校车第一趟到校时间(夏、秋季第一趟校车到校时间不早于7:40,春、冬季第一趟校车到校时间不早于7:50)。
(6)和校车司机签订好校车安全运营责任书,制定学生及幼儿安全乘车制度和校车管理细则,做好校车资料归档工作。
8、护导员:
(1)接送车都要带乘坐校车的学生及幼儿花名册,严格做到定时、定车、定人、定位,并协助信息平台管理。
(2)要加强学生及幼儿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上下车时,护导员要组织好学生(幼儿)有序上下车。乘坐人员不得把头和手伸出窗外,要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校车管理制度。
(3)上下车时要等车停稳后才能让学生及幼儿上下车。
(4)护导员应把学生及幼儿送到指定地点,并先开门下车后再组织学生有序下车。
(5)对没有及时上车的学生和幼儿,护导员要及时与家长和班主任取得联系。
9、驾驶员:
(1)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交通法规,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接送学生及幼儿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中速行驶,礼让为先,安全准时。
(2)驾驶员要按照学校(幼儿园)的规定准时到岗,和护导员一起维持好学生及幼儿上下车时的秩序,做到安全运营。
(3)校车返校(园)后,驾驶员必须有序的将车停到校(园)中的指定地点,然后对车辆进行清扫,保持校车的整洁。
(4)注重车辆的及时检修。驾驶员每周六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与保养,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检修到位。
(5)校车要做到专人专车,驾驶员不得将校车给他人学车和驾驶。不得随意更换司机。如当班司机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必须事先告知学校及幼儿园管理人员。学校及幼儿园经查验有关证照后,方能让替代者试车,驾驶技术不熟练的不准出车。
(6)驾驶员不得酒后开车,不得疲劳开车,不得开有安全隐患的车。校车上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急救器材,常备用药。
(7)驾驶员必须接受学校及幼儿园校车管理人员的监管。
(8)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违反交通管理法及其他条规的人员上报交通管理部门请求处理。
10、校车服务公司:
负责做好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的安排和安全教育,组织做好新增校车参与校车服务的工作。
五、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加强教育。一是督促指导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帮助学生掌握安全乘车常识,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二是发放宣传资料,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宣传乘坐超员、超速及非法营运车的严重危害。三是每学期对校车驾驶人员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强化交通安全意识,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2、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定期组织专人对行驶道路查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定期协助相关部门检查车况,确保车辆安全性能。加大上、下学人流高峰期、校车接送学生集中路段警力投入,确保安全通行。实行违规行为举报制度,各村(社区)校车安全负责人要及时举报辖区内校车违规行为。
3、加强协作,整治到位。从校车办、公安交警、交通、安监站、综治办、联校抽调人员成整治工作组,常态化检查整治严厉打击校车超速、超载和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牌、报废、未年检校车运送学生的行为、严厉打击打击非标校车违规接送幼儿的行为,一经查获,依法扣押车辆,顶格处理。形成严管高压态势,确保学生接送车辆安全有序运行。
4、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明确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校校长、各园园长为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按工作职责进行考核。各幼儿园校车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检内容,对存在违规使用车辆接送幼儿的幼儿园,申请教育局按相关规定吊销办学许可证。
校车安全管理方案 篇五
为加强对我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校车管理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高杰
副组长:孟召浦张玲玲
组员:刘书静、冯士平、苗淑荣
二、任务目标及要求
学校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充分认识抓好校车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彻底查清我校校车数量和有关情况,教育宣传和规范管理工作务必到位,制止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排查领导小组成员(各班班主任)认真摸排学生有无乘坐校车现象,排查工作一定要仔细,确保没有遗露现象。要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常规管理当中,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管理,利用班会、主题队会、板报等形式向学生宣传乘坐非法校车的危害。学校负责人是校车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教育局指导下,定期对学生进行系统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随时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情况及学生乘车状况,建立细致台账,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建立校车使用、保养、校车驾驶人日常管理等制度,做好重点节假日、学生放假回家、返校的安全检查和教育。遇有大雾、大雪、路面结冰等恶劣天气的,学校、幼儿园可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机动调整学生上学入园时间或短期放假,保证学生道路安全。
(三)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如学校或家长有自备或租借车辆接送学生的,要向县交警大队和教育局提供以下材料:
1、校车照片(正面、侧面、前45度角、后面、车厢内部);
2、校园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校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和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的安全行车责任书;
3、校车行驶路线和停靠站点示意图;
4、本校园制定的校车极其驾驶人员、学生照管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
5、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安全技术检验单复印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另外,校车接送学生期间,校园必须安排专人随车照管。
校车安全管理方案 篇六
为深刻吸取“7.10”重大校车翻坠事故、沪昆高速隆回段“7.19”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镇校车安全管理,结合我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2014年8月至11月在全镇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大检查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专项行动由县人民政府镇长罗运河任组长,邓新任常务副组长,庞祥贵、陈高君、颜少江任副组长,王长青、王晓云、贺风华、刘伟臣为成员。专项行动由中心学校、交警中队牵头组织实施,运管站、农村公路办参与,全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法人代表为整改专项行动落实责任第一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滩头中心校,接受举报电话: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安全培训阶段(8月10日前)。中心学校8月2日前将所辖各校、幼儿园校车驾驶员、随车人员培训名单报县教育局综保股,要求全镇所有校车驾驶员、随车人员全部参加,任何人不得缺席,如缺席将取消校车准驾资格,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培训时间为8月10日一天,培训地点:万和实验学校多功能报告厅。
第二阶段:整改排查阶段(9月1日前)。整改排查分两步走,第一步是8月17日所有过渡期内未加改装的且已取得校车准运证暨校车标牌的车辆在指定地点(长沙梅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驻隆回县非专用学生校车整改办事处)进行改装。第二步是9月1日前对全镇所有校车进行安全隐患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各学校8月22日前将校车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报县教育局综保股。
第三阶段:抽查督查阶段(10月30日前)。县校车办将采取抽查的方法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回头看”,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三、检查方式与内容
专项行动采取排查整改、集中改装、抽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所有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及驾驶人,所有校车通行线路进行排查,不漏一校一车一人一路。
检查内容: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和管理情况;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和管理情况;校车标牌、线路审批和管理情况;校车安全质量、安全技术状况;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校车日常管理情况。
四、整改要求与处理方式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按照“项目到位、程序到位、责任到位”要求对本次行动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整改。对合格的准予继续运营;对短期内(今年秋季开学前)能整改到位的,要求迅速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准予运营;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暂停校车运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社会车辆接送学生的,严厉查处,坚决取缔。
中心学校9月10日前要按照管辖关系将整改措施报送县教育局综保股。整改措施要求:
1.一事一方案。对排查出的每个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内容、措施、时间和达到的效果。
2.一事一落实。每个整改项目都要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
3.一事一验收。对于要求整改的项目要进行逐项验收,确保完成时间和效果。
4.一事一报告。对于短期内确实难以消除的安全隐患要逐项报告;对于暂停校车服务后的学生上下学交通解决方案,学校及有关部门要逐级报告。
五、社会公示与组织验收
要对排查整改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整改内容、效果等情况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县校车办将于11月1日前对学校整改情况进行通报,通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专项行动结束后,镇将组织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校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整改不合格学校年终实行一票否决,整改不合格的幼儿园坚决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