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的选择【优秀3篇】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的选择 篇一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的选择是一个关键性问题,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发展和股东的利益。在选择再融资方式时,上市公司应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市场环境、法律法规等。本文将探讨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的选择,并分析其优缺点。
首先,上市公司可以选择定向增发的方式进行再融资。定向增发是指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以筹集资金。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操作灵活,可以选择性地发行股票给特定的投资者,有利于满足公司的具体融资需求。同时,定向增发还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支持,有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然而,定向增发也存在一些缺点,比如容易引发市场不稳定,导致股价波动,同时也可能造成股东利益的稀释。
其次,上市公司还可以选择发行可转债的方式进行再融资。可转债是指公司发行的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换成普通股票的债券。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满足投资者对债务性质的需求,降低投资风险。同时,可转债也可以提高公司的信用评级,降低融资成本。然而,发行可转债也存在一些缺点,比如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要求较高,同时可能增加公司的财务负担。
最后,上市公司还可以选择配股的方式进行再融资。配股是指公司向现有股东发行新股份,以筹集资金。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优先满足现有股东的融资需求,同时也可以提高公司的股东稳定性。然而,配股也存在一些缺点,比如容易引发股价下跌,导致股东利益的减少。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在选择再融资方式时应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定向增发、发行可转债和配股是常见的再融资方式,各有优缺点。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和融资需求,选择合适的再融资方式,以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同时,政府和监管机构也应加强监管,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的选择 篇二
上市公司再融资是指已经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再融资是上市公司维持和发展经营的重要手段,对公司的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在选择再融资方式时,上市公司应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市场环境、法律法规等。本文将探讨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的选择,并分析其优缺点。
首先,上市公司可以选择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再融资。公开发行股票是指公司向广大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筹集资金。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扩大公司的股东基础,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公开发行股票还可以提高公司的股价和市值,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然而,公开发行股票也存在一些缺点,比如需要披露大量的信息,可能暴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同时也会增加公司的财务负担。
其次,上市公司还可以选择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再融资。发行债券是指公司向投资者发行债券,以筹集资金。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满足投资者对固定收益的需求,降低投资风险。同时,发行债券还可以提高公司的信用评级,降低融资成本。然而,发行债券也存在一些缺点,比如需要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增加公司的财务负担,同时还可能导致公司的债务风险增加。
最后,上市公司还可以选择特殊目的公司(SPAC)的方式进行再融资。SPAC是指专门成立的公司,通过向公众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并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寻找合适的企业进行合并。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操作灵活,可以选择性地寻找合适的企业进行合并,有利于提高合并的成功率。同时,SPAC还可以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支持,有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然而,SPAC也存在一些缺点,比如合并的风险较大,可能需要支付高昂的溢价。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在选择再融资方式时应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和SPAC都是常见的再融资方式,各有优缺点。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和融资需求,选择合适的再融资方式,以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同时,政府和监管机构也应加强监管,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的选择 篇三
三种融资方式特点比较
过去,向老股东按一定比例配售新股即配股因其操作简单、审批快捷,是上市公司最为熟悉和得心应手的融资方式, 但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更符合国际惯例,目前已基本上结束其历史使命,将逐步淡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舞台。
相比之下,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新股即增发已俨然成为再融资市场上的新贵, 截至7月份,今年公布增发的公司已超过80家,跃跃欲试的更是不计其数。不可否认, 增发比配股更符合市场化原则,同时由于发行价按市场价格折让,更能满足公司的筹资要求,但与配股相比,本质上没有大的区别,同属于股权融资,只是操作方式上略有不同而已。
与上述两者不同的是,可转换债券同时具有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的双重特点,在其没有转股之前属于债权融资,这比其他两种融资更具技巧性和灵活性。 鉴于可转换债券尚未被上市公司大规模运用,尚属新生事物,下面重点介绍可转换债券的特点。
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被赋予了股票转换权的公司债券,可以在规定时间、 按规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股票。从本质而言,首先它是一种公司债券,具有确定的期限和利率;其次在持有人将其成功转换为股票以后,就可以以股票的形式存在,原来的债券持有人成为公司股东;再有它具有期权性质,包含了选择权。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它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双方而言都不失为一个有利的选择, 因而成为发达资本市场上一个广受欢迎的证券品种。 对上市公司来说,选择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非单纯的债券融资或股票融资,选择它有很多好处。首先是融资成本较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通常低于一般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按照规定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大多数利率设定为1%) ,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被转换,相当于公司发行了利率较低的长期债券, 从而降低了发行公司的融资成本。 其次,在同等股本扩张条件下,发行人可筹集更多的资金。因为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价格一般比可转换债券发行时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高出一定比例, 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被转换了,相当于公司发行了比市价高的股票,与直接发行股票相比,可为发行人筹得更多的资金。
最后,可转换债券可以避免股票发行后股本迅速扩张、 股权稀释和利润摊薄等问题,这对于股本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较低的公司尤其具有吸引力。 对上市公司而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融资是一种成本较低的选择。
融资方式的选择
在以上对三种融资方式的分析比较后,似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增发和可转换债券将成为上市公司今后融资的主旋律。下面具体分析不同类型的公司应该如何选择融资方式。
(一)宜选择增发的公司
1、募集资金需求量较大,且公司成长性较好的或业绩优良, 行业前景看好的公司;2、流通股本较小,但募集资金需求较大的公司;3、由于种种原因
,过去三年业绩不够理想,不符合配股要求,但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拥有良好前景的公司;4、 发行了B股或H股的公司;5、距前次发行间隔的时间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但有募集资金需求的公司。
增发完成后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要不低于6%或不低于发行前一年,这对上市公司的业绩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为了符合这个条件, 除了尽可能将募集资金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外,还可以将发行安排在下半年进行,使年末的加权净资产的数额较小, 以减小盈利的压力。
(二)宜选择配股的公司
1、流通股数量较大,通过向原有股东配售可以获得足够募集资金的'公司;2 、距前次发行已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公司;3、业绩稳定,但成长性有所欠缺的公司; 4、希望维持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公司。
虽然配股已不是主流融资方式, 但其固有的操作简便的特点仍会对上市公司有一定的吸引力,因此,她在一定时间内仍将不少上市公司的首选。
(三)宜选择可转换债券的公司
1、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较低的公司;2、业绩优良,成长性高, 但不希望公司的股本在短期内增长太快的公司;3、股价处于低位,且预计公司未来的股价将会上扬的公司;4、前次股份发行的时间距本次融资间隔不足12个月的公司。
相比较而言,在目前利率水平较低的状况下,发行可转换债券是最为经济和低成本的融资方式,当然,这是以将来债券都能转换为股票为前提的。从理论上分析, 适合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公司应该符合增发和配股的条件, 可以把增发和配股作为备选方案
,融资方式的选择余地较大; 但符合增发或配股条件的公司则不一定能符合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条件。 三种融资方式的条件
增发
对公司盈利能力的要求 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损
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若低于6%,则发行当年加权
净资产收益率应不低于发行前
对分红派息的要求 近三年有分红
距前次发行的时间间隔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
发行价格
发行方式
发行后的盈利要求
个月 原有股东和新增投资者 根据募集资金数额和发行价格调整规定人格下限后根据认购的情况 询价确定 网上和网下同时投标询价 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不低于6%,或不低于发行前 一年的水平 12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的选择 配股
对公司盈利能力的要求 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损
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
对分红派息的要求
距前次发行的时间间隔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
发行价格
% 近三年有分红 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原有股东 不超过原有股本的30%,在发起 人现金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可超 过30%的上限,但不得超过100% 高于每股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二 级市场价格的70%,并与主承销高
协商确定
发行方式 网上向原公众股东配售,网下向高
管或职工配售
发行后的盈利要求
对公司盈利能力的要求
对分红派息的要求
距前次发行的时间间隔不低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可转换债券 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 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 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娄公司 可以略低,但最近不得低于7% 最近三年特别是最近一年应有现 金分红 没有具体规定
发行对象 原有股东或增投资者
发行数量 1亿元以上,上限是发行人净资产
发行价格
发行方式
发行后的盈利要求
的40%或公司资产总额的70%的 低者 以公布募集说明书前3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人格为基础, 上浮一定幅度 网上或网上、网下结合 足以支付债券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