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推荐6篇)
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篇一
近年来,传染病在小学生中的发病率逐渐上升,给学校和家庭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为了保障小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势在必行。本文将从制度内容、实施方式和预期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传染病防控知识的普及和教育、传染病监测和报告机制、传染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理等。通过传染病防控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可以提高师生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传染病监测和报告机制可以及时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发现疫情的蔓延趋势,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传染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理的制定,可以明确学校在疫情发生时的应对措施,提高应对突发疫情的能力。
其次,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的实施方式应具备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首先,可以通过编写传染病防控手册和组织培训等方式,向全体教师和学生普及防病知识和应对策略。其次,可以设立专门的传染病防控组织,负责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和防控工作。同时,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方便学校及时获取学生健康信息,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此外,还可以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合作,共同制定防控策略和应对方案。
最后,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的预期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生的健康状况得到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病率和传播率明显下降。二是学生和教师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提高,能够有效预防和应对传染病。三是学校和家庭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得到有效整合,形成合力,使学生的健康得到更好的保障。
综上所述,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是保障小学生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措施。通过制定科学有效的制度内容、实施方式和预期效果,可以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学生和教师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学校和家庭提供更好的传染病防控服务。
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篇二
近年来,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小学生的健康和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文将从家庭参与、学校合作和社会支持等方面,探讨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的优势和问题。
首先,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的优势在于家庭的参与。家庭是小学生最直接的社会环境,也是传染病的主要传播源之一。通过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引导家长了解传染病的防控知识,提高家庭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家长也可以通过制度要求,配合学校进行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及时发现和控制疫情,减少传播风险。
其次,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的优势在于学校的合作。学校是小学生主要的活动场所,也是传染病的易发区域。通过制定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学校可以建立起科学的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学生和教师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学校还可以与卫生部门和家庭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制定防控策略和应对方案,形成合力,提高传染病防控的效果。
然而,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制度的执行力度不足。一些学校对于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没有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影响了防控效果。其次,一些家长对于传染病防控知识了解不足,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给传染病的传播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最后,社会对于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的支持力度不够。传染病的防控是一个社会共同责任,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才能形成合力,提高防病效果。
综上所述,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通过家庭参与、学校合作和社会支持等方式,保障了小学生的健康和安全。然而,制度的执行力度、家长的自觉性和社会的支持力度仍然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建立起更加科学有效的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为小学生的健康和安全提供更好的保障。
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篇三
为推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开展,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维护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和《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与上级疫情防控机构的联络、沟通和协调工作。
二、学校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传达和落实上级有关精神,研究、部署本校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学校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三、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工作预案,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工作预案,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措施。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统筹协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五、研判学校疫情防控形势,精准摸排、统计和掌握学校教职员工、学生近期去向和身体健康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上班、上学,确保疫情不进校园。对请假师生,学校要问清症状,了解病因,跟踪登记。凡在校师生经确诊患有传染病的,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立即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六、建立和完善相关措施,配备疫情防控所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手持红外线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学校开学时间。
七、统筹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健全返校途中和上下学防范措施。学校安保部门要强化校门口出入管理和体温监测。必须守住源头,把传染病毒控制在学校之外,所有入校人员必须戴口罩、通过体温检测,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及不戴口罩的一切人员禁止入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要积极配合学校安保部门的工作,严把入门关。
八、重点做好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和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各部门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书吧、实验室、科研场所和会议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通风,保证正常使用。
九、要做好学生就餐工作,采取配餐制、学生自带餐具、错峰就餐、分散就餐、延长就餐时间等科学合理的就餐方式,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并引导学生就餐前后洗手消毒。
十、做好宿舍出入登记和体温监测、消毒管理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十一、各部门要暂停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以外的其他集体活动,不得组织聚集活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十二、学校办公室、政教处结合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使每名教职员工和学生了解疫情防控政策,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增强疫情防控信心。
十三、建立疫情防控信息日报告制度,做好学校疫情防控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十四、各部门要及时对学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快速处置。
十五、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学校各级党组织和行政共同负责,既承担疫情防控责任,也承担业务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履行主体责任,并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履行工作职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十六、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相关职能部门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工作不到位的,严肃进行追责。
十七、防控工作由学校办公室牵头,政教处主抓,各处室、年级部班主任及各学科老师紧密配合,有预案、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师生联手、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坚决打赢此次疫情阻击战。
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篇四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二、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三、学校应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的设置优先考虑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疫情报告工作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本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二)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三)协助卫生单位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市教体局、卫健委、疾控机构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内容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38种法定传染病、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六、学校发现传染病疫情时,特别是学生群体性发病等情况,学校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对疫情进行初步核实,确认后由疫情报告人按要求及时上报教体局和当地疾控机构。学校教职员工发现疫情不得瞒报、漏报、缓报疫情。疫情未经当地疾控机构调查核实,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随意发布任何疫情信息。
七、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进行记录。
1.晨午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各班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上报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病因,并及时上报,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发生法定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内向属地疾控机构和教体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学生姓名、班级、年龄、性别、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确诊时间及诊疗情况。
(2)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应在24h内向属地疾控机构和教体局报告:
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同时,向县教体局报告。
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共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和发生,结合学校情况,制定学校晨午检制度。
一、晨午检人员:班主任(任课老师)、值日教师及每日值班领导。
(一)班主任每日早午自习(寄宿制学校早午晚自习)或早午晚第一节课前按晨午晚检要求对学生进行检查,了解学生的出勤和健康状况。
(二)晨午检情况要认真真实记录,有异常变化要及时报告;
二、晨午检内容:测量体温,观察学生的精神状态、询问学生健康状况、登记因病缺勤情况。班主任(任课老师)应通过观察、询问等手段,重点检查学生中有无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发生;调查了解学生缺勤原因、所患何种疾病或症状等信息。晨午检中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或其他异常时,应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
三、晨、午检报告、操作细则
1.常规晨午检《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报告由班主任每天晨午检查并统计好,(重大情况第一时间统计)并及时汇报校领导。
2.班主任因事外出时晨午检相应工作提前委托跟班老师负责。
3.教师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有发热、咳嗽、皮疹等症状,马上通知其家长送医院就诊。
4.学生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愈证明方可回班级上课。
5.学生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应劝其回家休息治疗,坚决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6.晨、午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红润,尚可,一般,差)、精神状态(好,较好,一般,差),发现学生面色和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通知卫生保健老师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就诊,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二听:听患病学生、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三问:每天了解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家庭情况,家中有无成员发热,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有疫情接触学生(有医疗和家长证明)要在家观察两周才可到学校上课,并上报;四联系:对没来校的学生,班主任要打电话了解情况并登记,如有发热学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上报情况。
7.每日晨午检情况要做好记载,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等。
8.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实行追踪随访制,由班主任分别对患病的学生进行每日追踪电话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居家隔离病人做到“二不”即不上课、不外出。
9.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学生晨检工作,对各班晨检结果进行核实、排查和处理,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10.学校疫情报告人每天统计学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疫情报告,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程序,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通知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及时对疫源地进行消毒处理。
11.学校做好学生预防重大疾病教育工作,督促年级、班级做好晨午检工作。要做好任课教师的预防重大疾病的教育工作,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发现情况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篇六
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学生因病缺课病因登记与追踪制度。
一、学生因时、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由家长向班主任口头请假或电话请假,班主任应将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课病因登记表》上。
二、对于因病缺课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患病情况和病因,包括发病时间、症状、就诊情况等信息,协助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其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的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了解学生患病的情况,对追踪情况进行排查,并将情况记录在晨午检记录表上。如因漏报、瞒报引起的相关传染病流行,其责任由漏报、瞒报者承担。
三、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做好对因病缺课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及时将统计结果报告学校相关负责人。
四、凡在校学生确诊患有传染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立即将患病学生送至相关医院,不得继续在校上课;学校应做好诊断证明复印件留档和情况上报工作。
五、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让患病学生在家治疗休息,严禁“带病上课”。在校期间学生如有异常情况需及时与家长联系。
六、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七、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因病缺课登记与追踪工作,对各班登记结果进行核实、汇总,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八、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教体局和卫健委、疾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