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博士研究招生简章【优选3篇】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招生简章 篇一
中山大学作为一所享有盛誉的高等学府,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备受关注。招生简章中通常包含了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信息、招生计划、报名流程、考试科目、招生政策等内容,为有意向报考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学子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在中山大学博士研究招生简章中,首先会详细列出博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和招生计划,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各个领域的招生计划和招生人数。这对于考生来说非常重要,可以帮助他们选择适合自己专业方向的招生计划,提高录取的机会。
其次,中山大学博士研究招生简章中会详细说明报名的流程和要求。包括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材料、报名费用等信息,帮助考生顺利完成报名手续。同时,简章中也会明确说明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让考生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并提高考试的通过率。
除此之外,中山大学博士研究招生简章还会介绍招生政策和待遇。例如是否设置奖学金、导师制度、学习环境等方面的政策和待遇,让考生了解到在中山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各种优惠政策和福利,为他们的选择提供更多的依据。
总的来说,中山大学博士研究招生简章是考生了解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和流程的重要参考资料,考生在报考之前应该仔细阅读简章的内容,了解招生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做好充分的准备,争取顺利通过考试,实现自己攻读博士学位的梦想。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招生简章 篇二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招生简章是广大考生了解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和流程的重要参考资料。在招生简章中,不仅包含了招生的基本信息、招生计划、报名流程、考试科目等内容,还会详细介绍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和学术氛围,为考生提供更全面的了解。
首先,在中山大学博士研究招生简章中,会详细介绍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包括导师制度、学位授予要求、学位论文要求等内容,让考生了解到在中山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具体流程和要求,为他们做好充分的准备。同时,简章中也会介绍学校的学术氛围和科研条件,让考生了解到中山大学的学术优势和研究环境,为他们选择学校提供更多的依据。
其次,在中山大学博士研究招生简章中,会详细介绍学校的师资力量和科研成果。包括导师队伍、科研项目、学术成果等信息,让考生了解到中山大学在各个领域的学术水平和研究实力,为他们选择导师和研究方向提供更多的参考。同时,简章中还会介绍学校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让考生了解到中山大学的校园文化和生活氛围,为他们的选择提供更全面的了解。
总的来说,中山大学博士研究招生简章是考生了解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和流程的重要资料,同时也可以帮助考生了解学校的培养模式、学术氛围、师资力量等方面的信息,为他们做出明智的选择提供更多的参考依据。考生在报考前应该仔细阅读简章的内容,全面了解学校的情况,做好充分的准备,争取顺利通过考试,实现自己攻读博士学位的梦想。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招生简章 篇三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201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1年我校拟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约1150人。欢迎报考!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有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四)临床医学各专业只接受前置学历(本科)为医学毕业的硕士学位获得者或已获得医学硕士学位者报考;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即临床型博士,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的考生,除须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或获得医学硕士学位后有二年以上临床实践工作经验的人员;
2.持有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五)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报考
1.文、理、工、农科各专业接受获得学士学位,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报考博士生,但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⑴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博士录取当年的8月31日); ⑵ 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4门以上,且每门成绩不低于70分; ⑶ 在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2篇,或获省部级(含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且为主要完成人。
2.医科各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生。
(六)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我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七)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
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八)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取消学籍。
二、招生专业和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制一般为三年。
三、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各学院2011年的招生计划数,具体招生人数将在录取前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数含免试博士生(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计划招生人
数,各招生院系招收免试博士生的人数和公开招考计划数将于报名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供考生报考前参考,请考生务必第一文库网留意网上信息。
有关博士导师招生的具体情况请登录招生院系网站浏览查看或向有关招生院系咨询。
四、报名
1.博士生报考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10年11月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考生网报后,须向报考院(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科)送交下列材料(各院、系通信地址见附页):
⑴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⑵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⑶ 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⑷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⑸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
⑹ 体格检查表(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⑺ 同等学力的考生, 在提交⑴、⑵、⑶、⑹项资料的基础上,还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专业硕士生主干课程成绩证明(须盖有修课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的公章)、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和获省部级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均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⑻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即临床型博士,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的考生,在提交⑴、⑵、⑶、⑷、⑸、⑹项资料的基础上,还须提交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未交纳报名费或不将报考材料送(寄)报考院、系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5.所有考生均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体检的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003年3月3日)教学〔2003〕3号)和《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
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考试科目
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考政治理论),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时的政治理论课科目,文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理、工、农科为自然辩证法;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初试科目不重复的本专业硕士生主干课程,且均为笔试。
医科大部分专业(药学院各专业及部分附属医院的分子医学专业除外)的英语参加卫生部医学博士英语统考(含听力)。其它各学科、专业的外国语(含医科日语、法语、德语等)及业务课均由学校自行命题,学校自命题外语初试不考听力。我校博士生考试不指定参考书,往届试题不公布。
六、考试日期
博士生入学考试于2011年3月举行(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初试后择优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内容及方式另行通知。
注:所有考生在考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须携带研究生证原件)进入考场,以备查验。
七、考试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具体考场位置见准考证。
八、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口语(含听力)和业务能力考核等。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被录取,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注: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携带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招生类别及相关说明
2011年我校招收非在职全日制、委托培养和国家专项计划博士生。报读并录取为非在职全日制的博士生(不含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当年无特殊情况均为奖助类。获得奖助的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生,可免交学费,并获得每月1000元的生活津贴,同时可通过申请助教或助研岗位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录取为委托培养的博士生,不享受奖助金,每年须按时交纳委培费(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5000元,三年共计75000元。考虑到普通高校专任教师、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院所、广东省属研究院所和文史研究部门培养专职科研人员的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是在每年的六月中下旬),委培生所在单位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委培费(学费)减免申请,经我校审批,委培费(学费)最高可减免50%。
委托培养博士生可申请优秀奖学金或其它专项奖学金。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等国家专项计划的博士生招生简章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发布。
我校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sysu.edu.cn/zsw)上公布有关招生事宜,请考生及时上网了解相关信息。
咨询热线:020-84111686,020-84113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