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优质3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篇一
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给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这一体系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各种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等。通过明确法律法规的责任主体和依法行政的原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其次,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定期排查和随机抽查。通过建立健全的排查机制,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事故隐患,避免潜在的安全风险。同时,随机抽查的方式可以增加排查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有效杜绝了一些单位和个人的违规行为。
第三,要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治理管理台账。将事故隐患分门别类地记录在台账中,包括隐患的具体情况、治理措施以及整改进展等。通过建立台账,可以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理。
第四,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员工和公众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同时,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宣传,让大家了解相关政策,遵守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的大局。
第五,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震慑,提高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和效果。
总之,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和前提。通过制度的规范和执行,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已经成为各行各业面临的重要问题。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组织体系。这一体系应包括由政府主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及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和组织机构,能够形成合力,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其次,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工作机制。这一机制应包括多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等方面。通过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可以实现对事故隐患的全面排查和治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果。
第三,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技术支撑。这包括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如无人机、人工智能等,对事故隐患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同时,要加强对隐患治理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和推广,提高事故隐患的治理水平和效果。
第四,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培训和教育。通过开展专业培训和技能比赛等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认识和技能水平。同时,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第五,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奖惩机制。通过建立奖励措施和惩罚机制,激励和约束相关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的行为。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震慑,提高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和效果。
总之,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通过制度的规范和执行,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篇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各部门(车间)、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报告。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门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生技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三、安全事故隐患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以下情况列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其安全资格证书无效的;新职工入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2、液化气钢瓶、电葫芦、叉车等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使用证和检验检测过期的。
3、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作业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
4、车床、锯床、钻床等机加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
(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
(4)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
(5)机床照明符合要求。
(6)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
(7)未加罩旋转部位的楔、销、键,原则上不许突出。
(8)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
5、液压机、推制机等锻、压机械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离合器动作灵敏、可靠,无连冲。
(2)制动器工作可靠,与离合器相互协调联锁。
(3)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操作,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
(4)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5)操作平台结构合理,不得有严重脱焊、变形、腐蚀和断开、裂纹等缺陷。
(6)机床PE可靠,电气控制有效。
(7)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8)液压管路连接可靠,油箱及管路无漏油,控制系统开关齐全,动作可靠。
6、锻锤等锻造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上下砧不松动,销、楔坚固。
(2)锤头无裂纹,缓冲装置灵敏、可靠。
(3)操纵机构灵敏、可靠。
(4)紧固部件无松动。
(5)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6)机械手、夹钳、剁刀等辅助工具无裂纹。
7、液化气加热炉、箱式电阻炉等加热设施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炉门升降机构必须完好,钢丝绳断丝不准超过规定值,重锤配置适当,外露传动部分应设防护罩。
(2)炉车钢丝绳滑轮应完整无损。
(3)炉体的.炉墙、炉衬应严密,无泄漏。
(4)液化气炉的气阀应完好,无松动、无泄漏现象。
(5)液化气输送管道应保持畅通,风管及加热管应无裂纹、无泄漏现象。
(6)热电偶、测温仪表、仪器应灵敏可靠、电气设备接地应完好、正确。
8、电焊机等焊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有可靠屏护。
(2)焊机外壳PE线接线正确,连接可靠。
(3)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超过3米,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
(4)焊机二次线连接良好,接头不超过3个。
(5)焊钳夹紧力好,绝缘可靠,隔热层完好。
(6)焊机使用场所清洁,无严重粉尘,周围无易燃易爆物。
9、厂内机动车辆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厂内机动车辆应具有国家统一制定的牌照,定期检测合格,在检测周期内使用。
(2)动力系统运转平稳,线路、管路无漏电、漏水、漏油。
(3)灯光电气部分完好,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
(4)传动系统运转平稳。
(5)行驶系统连接紧固,轮胎无损伤。
(6)转向系统轻便灵活。
(7)制动系统安全有效,制动距离符合要求。
10、车间作业环境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工位器具、料箱摆放整齐、平稳,高度合适,沿人行通道两边不得有突出或锐边物品;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
(2)作业区域地面平整,无积水、积油、垃圾杂物、无障碍物和绊脚物;坑、壕、池应设置盖板或护栏;脚踏板应完好、牢固且防滑。
(3)生产作业点、工作台面和安全通道普通采光照度符合标准,照明灯具完好。
(4)设备设施与墙、柱间以及设备设施之间应留有足够的距离;各种操作部位、观察部位应符合人机工程的距离要求。
11、液化气钢瓶储存及使用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现场使用点的液化气瓶存放量不得超过2瓶;使用前和使用后必须对容器进行检查,确保无泄露。
(2)储存及使用点应与明火区、高温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储存及使用点应按规定的数量和种类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标识及防火安全标志准确、齐全,且灵敏可靠,消防通道畅通。
四、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车间)、班组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2、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间)领导或公司安全员。特殊情况或一般情况下能即时排除的安全生产隐患可采用口头报告的形式报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采取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公司安全员,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
五、隐患的整改及验收
1、各部门(车间)、班组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公司安全员,安全员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员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六、奖惩
1、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全员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程度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3、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4、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总经理处理。